P2P网络借贷为何进死胡同?

2020-06-29 07:16
金融理财 2020年5期
关键词:网贷小微融资

P2P有过高光时刻。不过,短短9年之后P2P就掉头朝下。从 2015年开始,每年都倒闭上千家P2P 平台,2016 年更是倒闭了 1723 家。更加可怕的事情是,到了2019年2月份,P2P 网贷行业的 6555 家平台中,涉及停业及问题的平台竟然超过80%,达到 5497 家[1]。e租宝、泛亚、金赛银、财富基石、理财邦、盛世财富、三农资本、安昊控股、证大等等相继出事,在平台停业及倒闭过程中,涉及贷款金额达超过2000亿元。

P2P就此进入寒冬。2019年10月份以后,更是有湖南、山东、重庆、四川、河北等省市就此一刀切,宣布停止所有P2P网贷业务,也就说是全部取缔所辖范围内的P2P网络贷款。

那么,P2P网络借贷模式为何最终进死胡同?P2P到底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1.P2P的市场空间

P2P,是Peer to Peer 的英文缩写,本质是在互联网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民间借贷。毫無疑问,P2P在传统的民间借贷基础上做了适应性改造,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大降低了门槛,从而打通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小额、多频、快捷成为可能。P2P网络借贷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中间环节、利用互联网技术、定价权由市场决定[2]。也正因为于此,P2P比银行等传统融资方式更加灵活、便捷。

1.1市场经济发达国家P2P空间不大

事实上,在美英等一些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融资需求,是构建有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并通过金融性与非金融性的机制的安排,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地位。

在直接融资体系中,不同的融资体系对应解决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融资,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有相关的孵化基金或者引导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在间接融资体系中,大银行里有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通道,小微企业融资并非完全地交由小微金融机构去安排,而不是采取“大银行对应大企业”、“小银行对应小企业”两条完全对立的融资路径[3]。

1.2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我国恰好相反,银行天然对小微企业兴趣不大。虽然小微企业对我国GDP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不过占用的金融资源却少的可怜。事实上,70%以上的金融资源都倾斜给了国有大中型企业[4],广大小微企业嗷嗷待哺而银行“惜贷”,形成间接融资方式中资本供求的“剪刀差”。在所有制的歧视慢慢淡化以后,很多民营企业所具有的小微特征又使得融资成为其发展壮大的头等棘手事情。除资本规模,经营管理水平、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存在先天不足外,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外因,使得小微企业融资十分困难。

一方面是资本市场门槛过高。我国上交所、深交所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基本把资产规模都设定在千万以上,并要求连续两到三年盈利,所以大多数小微企业不可能通过挂牌上市获得资金支持。此外,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很难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出于逐利的考虑,风险投资资金一般需要取得高于市场一般水平的回报作为风险补偿,所以只有那些具有高成长性的少数行业才能获得风险投资。

另一方面是现有银行的经营模式不利于向小微企业贷款。出于金融稳定的考虑,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步伐一直慢于公司市场化改革的步伐,造成银行竞相“垒大户、傍大款”。所以,刚开始银行的客户不一定就是大中型企业,但发展到最后往往是大中型企业最容易取得信贷资金[5]。是所有制歧视?还是大中型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天然的依存关系?事实上,都不是,而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因为大中型企业投资大,资本需求大,一般金融机构根本满足不了融资的需求,最后只有银行有能力承担。

事实上,现有银行授信体制、政策和程序并不适合小微企业。银行希望每笔授信都能达到一定的规模,因为当一笔授信规模较小时,其分摊的固定成本相对就大,银行从中获利就小,小微企业授信申请具有随机性强、时间紧的特点,经常不能承受也不需要大规模的资金。

2010年以来,随着银行之间竞争加剧,不少银行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将业务重心进一步下移,试图在小微企业发力,但最后发现进军小微企业费力不讨好,投入产出不成正比,人力、授信资源投入巨大,收益并没有想象的高,尤其是2014年底我国进入经济下行周期,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大面积倒闭的通病就暴露出来,一度流行的联保、互保等担保方式最后都失效。前期在小微领域投入重兵的银行现在都苦不堪言,因为60%的不良都来自小微企业。

1.3?P2P网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2010年之后,我国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不再单纯追求GDP速度,而把发展质量放在了首位。一方面,货币政策开始紧缩,导致银行信贷收紧,市面资金面紧张。另一方面,很多企业还是惯性扩张,导致早期上马的项目出现了资金链问题。所以,P2P网络借贷找到了市场的空间,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很多民间资本就是那个时候进入这个行业的。

从2007年中国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短短6年时间,网贷平台运营数量和融资金额已居世界首位,最鼎盛时期的2013年,全国一下子冒出来几千家P2P公司。

2.P2P与银行的发展路径之比较

尽管从技术上来说P2P对中小企业有着天然的优势,但从本质上来说是P2P的金融属性非常明显。与银行相同的是,P2P网络借贷需要同时面对资金端与资产端,而且还有链接互联网和金融两个方面,实际运营的门槛比银行还要高。所以,现实中大多数平台采取了一条与银行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

2.1银行的创新路径是先制度、再技术最后是产品

在制度层面,无论是监管机构的准备金、风险拨备等制度,还是银行内部的稽核、风控监控等体系基本都与国外接轨,所以我们的银行能够在香港、在国内主板上市。

技术层面,每个银行都在核心业务系统以及各个应用模块包括电子银行投入重金,因为哪怕十分钟的宕机对于银行来说都是大的事故,必须上报监管机构,可以说在技术层面,中国银行业投入的资金规模绝对不亚于西方的任何一家银行。

产品方面的创新是我国银行业最弱的,也是老百姓最诟病的。中国银行业产品的同质化已经是老问题,原因也很简单:银行一方面享受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包括资金短缺;另一方面享受着利差保护,净息差稳定在3%,开银行稳赚不赔,单纯靠存贷利差、规模增长就足够过好日子,从银行动辄人均创利一两百万就可以窥见一斑!所以银行没有必要在产品创新上发力。

2.2?P2P的创新路径是先产品、再技术最后是制度

P2P之所以火爆,完全是因为它的高收益,所以100%的P2P平台都在其产品研发上投入了重金打造,且不管是不是庞氏骗局,其产品囊括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消费、大健康、大文化等最热门的行业。

技术层面是P2P的老本行,很多P2P公司的强项就在互联网技术,就在大数据,移动支付等。也正因为于此,很多P2P公司敢跟银行叫板,自信能够打败银 行。

最弱的就是制度創新。众所众知,从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银行监管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非常快,审慎监管的趋势非常明显。监管部门根据巴塞尔协议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包括60多项支付结算法规,唯独漏掉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说,2015年之前,我国对于P2P监管制度是一片空白,很多P2P公司打着创新的旗号野蛮生长,完全游离于监管机构之外。或者说,只有在工商部门办理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以开门营业,就可以发产品吸收资金。

正因为监管缺失,所以,很多P2P平台运营信息不透明。一是对贷款人的资金来源不予审查,借款人的收入来源也不披露,项目真实性无法核实。二是很多P2P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银行等第三方的监管,而是直接进入了网贷平台的资金池,或者成了P2P老板的私人取款机。三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控制手段仅仅停留在征信、担保等传统的静态评估手段上,缺乏客户日常的行为数据,无法做到动态评估[6]。

从爆出问题的P2P公司来看,恰恰就是制度层面出了问题。不少P2P平台成了非法集资的代名词,如同e租宝一样,很多项目压根就是虚构投资的庞氏骗局,一方面钰诚集团虚构项目,承诺给投资人9%至14.6%的高息,另一方面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十几个高管拿着投资人的钱当做自己的钱大肆挥霍!

3.P2P的出路在哪里?

不可否认,P2P平台管理者接受投资人与借款人的双重委托,很多投资人基于对平台管理者的背书才投资。但是,由于借款利息往往超过10%甚至更高,所以借款人往往会选择高风险的借款项目,甚至是不计成本,结果往往因为融资成本高昂而导致借款无法偿还,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7]。国外的准入门槛较高,而且有先进的完善的大数据体系来进行信用评级[8],而我国个人信用封闭,缺乏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只是依据某些“软信息”来评价用户的信用度,信用体系建设远不如外国[9]。

刘澜飚等(2013)[10]认为各国应该制定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的监管政策,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加快速和健康发展。谢平等(2014)[11]认为,P2P网贷行业应该采取线上+线下,所以监管也要尽早统一。巴曙松等(2018)[12]研究发现,必须将P2P网贷平台纳入第三方存管。刘凯悦(2016)[13]的研究表明,信息披露制度最有重要的意义。

3.1采取备案制,加强监管

从2016年8月到2017年年初,银监会先后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搭建完成。

“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从网贷机构定位、网贷业务边界、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及行业管理体制等多个角度确定网贷行业规则,标志了网贷行业进入严监管阶段。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明确支出网络借贷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

客观地说,加强政府监管,尤其是强制进行银行存管、信息披露以及获取ICP证,可以让投资人和借款人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P2P网贷的风险,从而防范和化解风险。

3.2与第三方支付结合起来

P2P 网贷平台为什么倒闭,设立资金池是主要原因。通过设立资金池把众多借款方把钱汇集在一起,无法做到资金与项目匹配,从而导致风险的交叉传染,尤其是风险下行的情况下,一个贷款标的的失败拖垮一个P2P平台。所以,稳健的方式采取银行托管,银行只有见到放款的合规手续后,方可银行方可进行支付。

当然,最直接的方式是由投资人直接对接贷款人而不经过 P2P 贷款平台。因为从本质上来说,P2P 网贷平台只是一个信息媒介,撮合借款人和贷款人,不具备资金汇集和调拨资金的功能。所以,采取 P2P+第三方支付的模式最为靠谱。也就是P2P不接触投资人的资金,而是由投资人通过第三方开立账户直接把钱划给贷款人[14]。由于贷款人在支付平台上留下支付凭证,是真实交易,还是虚假交易或者诈骗行为一目了然,让骗子无处遁形。只要提升了平台的透明性,就会彻底解决不同的资金来源匹配不同的贷款项目的问题,避免投资人的资金被网贷平台挪用。

3.3?完善征信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

P2P业务采取的是点对点的运作方式, 所以对个人信用高度依赖。遗憾的是,由于体制原因,P2P平台根本不可能从央行征信系统获取数据,所以,P2P行业一直存在“黑吃黑”的现象,恶意拖欠、多头借贷、联合骗贷、助贷黑产等违法问题长期存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P2P的运营成本。

所以,建立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为主导的征信系统非常有必要,籍此形成全国统一的互金行业征信数据库、债权债务登记系统,让投资人、借款人及监管机构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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