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到如今——香涛笔记体小说

2020-06-29 07:16
金融理财 2020年5期
关键词:国营中央银行国民政府

中国的土地上出现保险,是贸易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中外交流的自然而然。直到几百年后,中国试图加入WTO,保险业的开放仍然那么自然而然地最先、最大敞开开放的大门。这是一种宿命,也是行业特性使然。中国的保险毫无疑问,属于舶来品,所以它与世界联系最紧密。这是一种商业机制,也更像一条纽带,它把古老的变幻的中国与世界连在一起,历经百年风雨,似乎暗淡过,但一经开始,就再没有完全断开。

让人好奇的是,中国保险业从无到有,再到现如今可以说得上是发展得如火如荼,这期间到底经历了哪些故事?恐怕也只有亲历者,以及足够了解这段历史的人才能把故事讲述得生动且透彻。作者香涛是中国银保监会的资深官员,熟稔中国保险业的成长史,他在百忙之中奋笔疾书才有这一笔记体小说的问世。他作为故事的讲述者,把那些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把那些精彩的片段按照历史的脉络整理成集,以小说的风格娓娓道来,讲述了中国保险业自19世纪到如今的发展历程。本期《金融理财》杂志摘录了《保险到如今》中的第一篇《广州·谏当保安行》,之后会持续刊登后续的文章以飨读者。

第三篇 国营保险·中央信托局

上海的魔力,不仅仅在于它的洋气十足、繁华似锦,更在于它丰富的历史以及数不清的陈年遗址。1935年的秋天,一个寻常不过的日子,上海汉口路126号,一棟三层楼里面诞生了一个很有意思、日后频频出现在中国保险业历史上的金融机构。如今去寻找那一片待租房屋,对比网上破败陈旧的图片,委实难以勘破当初的高大上。然而,黄浦江的川流不息,吴侬软语的人事更迭,也依然留下了可以让后人探究的足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翻阅一些保险历史回顾图册时,笔者注意到了“中央信托局”这样一个名词,比如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在其《太平史话》中,在叙述创立者周作民先生和太平保险时,屡次提及“中央信托局”和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单从名字上看,似乎它是一家官方机构,很多人知之甚少。

有关中央信托局,其实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时间内,是讳莫如深的,原因在于它是一个国民党统治时期鼎鼎有名的金融机构,而且这个机构所承担的职能和作用令共产党人所不耻。然而作为历史进程的一个环节,白云苍狗,如今可以对它做一点梳理和评论。

信托這个词,有必要介绍一下它的前世今生。信托顾名思义就是信用委托。原始的信托行为发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据说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其中指定其妻继承财产,其子为受益人,并为其子指定了监护人。从法律的角度讲,信托源于罗马法“信托遗赠”制度。《罗马法》中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以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或转让给第三者处理。古罗马的“信托遗赠”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信托概念,并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从信托的起源看,家族信托、财富传承是先天的基因。从操作的层面上说,现代信托起源于英国的“尤斯制”。参照《罗马法》的信托遗赠制度,英国创造了尤斯制度:凡要以土地贡献给教会者,不作直接的让渡,而是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目的是为了维护教会的利益,第三者必须将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交给教会。现代信托制度于19世纪初传入美国。美国最早完成了个人信托向法人信托和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的转移。1822年成立的纽约农业火险放款公司,后更名为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可以说现代信托公司源于保险,公司制的信托理财产品最早是通过保险业务员向大众销售,最后又从保险业分离出来。

信托业,竟然脱胎于保险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以信用为基础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都具有很多内在的相似之处。潮起潮落,坐看星河。若干年后的公元2018年4月18日,中国机构改革,成立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把信托和保险业的监管又弄到了一起。

信托的起源,其实说明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往往会以一种社会机制的形式固化下来。然而说到中央信托局,这种前世今生又遇到了尴尬,所谓尴尬的缘由下面会提到。先说一说中央银行。因为逻辑是这样的:先有中央银行,后来设立了中央信托局,几乎同时设立保险部。

1924年1月,国共实现第一次合作后,孙中山把革命政府设在广州。当时的情况是金融混乱,财政困难,为了稳定广东金融,筹措北伐经费,孙中山一面筹建黄埔军校,一面筹设中央银行,所谓一手抓人,一手抓钱。8月15日,中央银行宣布成立,行址在广州市南堤前中国银行旧址(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行址)。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设立国民政府,并在上海增设中央银行,行址为黄浦江路15号。史料解释,1925年的国民政府属于地方性质的政府,当时在北方还存在着北洋政府这一被国内外所承认的中央政府。北伐战争使1927年的南京国民政府在形式上完成统一,以蒋介石为核心的国民政府成为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

1935年10月1日,中央银行划拨资本1000万元成立了中央信托局,总部设在上海,经营信托、储蓄、易货、运输等业务。根据一位当时在中央信托局工作过的人士记载:“中央信托局地址在上海汉口路126号,当时属于较为新式的石库门建筑。主楼构造为多开间,砖木三层,房屋高大,天井宽阔,用料粗壮,天井地坪及厢房间矮墙均用石灰岩、砂岩石料制作。”

10月2日,为扩大资金来源,追求丰厚的保险盈利及保障自身财产的安全,由中央银行一次拨款500万元增设保险部,办理火险、水险、兵盗险、汽车险、寿险、一切产物及人身意外险,并经营分保业务。保险部会计独立。孔祥熙被委任中央信托局理事长。

这里出现了一位大人物。孔祥熙(1880-1967),字庸之,号子渊,山西省太谷县人。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银行家和富商。孔祥熙长期主理国民政府财政,主要政绩有改革中国币制,建设中国银行体系,加大国家对资本市场的控制等。1967年8月15日在纽约因心脏病发作去世。

关于设立中央信托局的原因,有些资料记叙,中央信托局从1934年6月24日开始筹备,原为中央银行直辖的一个局。在开始营业的这一天祝贺会上,孔祥熙介绍说因政府方面有许多事要委托商业机构经理,同时中央银行限于国家银行代理国库地位,事实上及手续上都不能出面,所以在中央银行之下,组织一个信托事业独立机构,经办这方面的事情。理事长由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兼任,常务理事为张公权和叶琢堂。

中央信托局开办资本一千万元,会计独立。原订经营业务:1.国营投资实业。2.各种信托业务。3.各种人民普通储蓄。4.设立中央储蓄会接管万国储蓄会办理有奖储蓄。5.保险业务等。这说明,中央信托局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做生意。做什么生意呢?无论是孔祥熙自己介绍,还是专家考证,这个机构都不折不扣主要做军火生意。在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蒋介石为了巩固统治地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扩编军队,订购军火。很多专家考证,中央信托局其实就是国民政府负责军火贸易的秘密机关。自1932年至1935年,通过中央信托局所购军火,包括航空器材、军械、汽车、汽油及海防设备,达一亿三千八百九十余万元。这就是一家冠冕堂皇的金融机构难以言说的尴尬。尴尬之处在于它所经营的军火买卖,显然与资金融通、和谐祥泰相差极大。这样的差别,因为军火内情的复杂隐秘而难以详尽,只不过它所开办的保险业,却由此伸展开另外一段历史。

上海,抗战前中国保险业的中心。当时中外保险业实力悬殊,外商保险公司长期主宰上海保险市场。大约40家的华商保险公司面对数额庞大的业务,往往需要向外商保险公司接洽分保。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公有财产与公务人员保险业务也大都选择由资力雄厚的外商保险公司承保。长期以来,政府与民间对外商保险业的依赖根深蒂固,大量利权外流。1930年前后,国民政府曾鼓励发展起来的上海华商保险业通过联合保险的方式承保政府公有财产。“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战事日益频繁,因公有财产与公务人员事关政府安全运作,其保险的迫切性愈加突出,国民政府开始举办国营保险。

中央信托局成立的第二天,即1935年10月2日,几乎与中央信托局一起,即登报公告成立保险部,“资金五百万元,一次拨足,会计独立,盈亏自理”。国民党四大家族特许设立保险信托垄断机构——中央信托局保险部正式开业,办理火险,水险,兵盗险,汽车险,寿险,一切产物及人身意外险,并经营分保业务。政府认为中国信托业虽有一定程度发展,但“资本既甚薄弱,业务未能推广,尤以保险业,多握于外资公司之手,备受经济侵略,一时未易换回,势非国家提倡经营,不足以期发达”。或许这才是民国政府成立中央信托局的真正原因。

特别应当注意的是,除经营各种产物、人寿和再保险外,还特许办理政府机关、国营公用事业的财产保险以及公务员、军人的人身保险。当时全国大中城市,一般设有中央银行,分一等二等三等分行。有中央银行的地方,大门外照例挂一块中央信托局的牌子,经理即由中央银行经理兼,下面派几个人办保险业务。1942年,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在重庆、自贡、万县、合汇等处成立分处。1935年12月1日,中央银行的邮政储金汇业局也设立保险处,并于次日开办简易寿险业务。中央信托局成立保险部和邮政储金汇业局举办简易寿险,被当时业界视为“国营保险的开端”。

梳理中央信托局经办保险,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个中民国政府的奇思怪想以及各种大人物的出场,令一个挂着金融机构牌子的金融企业,扮演了七七八八的角色,演绎了甚至令人匪夷所思的坊间故事。比如孔令侃,孔祥熙的长子,后来主宰中央信托局,以专横跋扈扬名政商两界。期间争权夺利、桃色新闻、尔虞我诈、比凶斗狠等等,折射了当时蒋氏政府的秩序混乱、管理低效和腐败透顶。中央信托局的各色人物也都与最高统治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的机构甚至被政府褒奖为“百事公司”、“金融百货商店”、“经济百货公司”。

但是,应该引起后人关注和研究的是,以中央信托局为典型所开创的国营保险业经营模式,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蒋氏国民政府国营保险业的建立,说明当时对保险业的认识更深了一步,初步可以判断,相当一部分高层人士认识到保险业已经属于为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的重要机制,是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國家财政财富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国家资金的介入,使得保险业发展增加了一支主干和主力。然而,不幸的是,中央信托局的实际运行,却并没有完全实现国民政府的美好愿望,它似乎成了腐败政府攫取财富的又一个工具,成了挤压其他非国营保险机构的害群之马。这实在令人扼腕叹息。但就当时混乱不堪的金融秩序来说,除了需要增加国营金融机构之外,还应当成立监管机构,维护市场秩序,否则就会出现民营保险业与国营保险业争利、恶斗等情形。

中央信托局,在日后国营保险业经营中留下了若干经验,大致是三点:一是依托央行注资,形成强大的国有资本模式,并且在初创时期基本依托央行拓展业务,便于国家公信力的积累。二是经营产品大多属于半公益性产品和政策性业务,这为以后国营保险机构的市场定位,确立了初步的功能。三是国营保险机构高层领导的任用,必须十分谨慎,蒋氏政府任用的七七八八的管理者,给信托局本身乃至整个金融业都带来很大问题,从反面强化说明国营保险领导者政治素质、个人素养与业务能力一样重要。

在以后跨越政党执政的半个世纪的时光里,国营保险发展,逐渐成为中国保险行业发展的主要模式,金融安全基本上掌握在国家自己手里。这个比较单一的局面直到上个世纪末,随着中国加入WTO,保险业最先开放,同时各种经济成分的保险机构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几十年恍如隔世般的演变,令保险业从开创者到推进者,都被这个行业所特有的生命力所裹挟,成为有幸的参与者和回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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