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山
(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广东 广州 510800)
船舶航行计划直接影响到船舶和海上人命的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它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毋庸置疑。制定合理有效的航行计划,使其符合国际公约规范,满足航运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才能更好地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营[1]。
完整的航行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STCW 公约、IMO.A.893(21)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对航行计划编制做出了相关规定,公司体系文件也详尽列举出来,其要求应包括5 个部分:航次航程、航线计划的目标、评估、规划、执行和监测。在制定航行计划前,应对各项要求和须知熟记在心。
根据潮汐、船舶吃水、下沉量,计算各个航段的UKC,以符合公司体系、不同港口对船舶富裕水深的要求,保证船舶在大洋、沿岸、航道、港口的航行安全。
通过查询英版《海图及其他水道图书总目录》、中版《航海图书目录》等列出关于整个航行过程中需要用到的海图、图书资料,便于及时对所需的航路资料、港口资料等进行查询。
列举出标注航线附近的危险物标和位置,航线上的气象信息及预防措施,防海盗、防偷渡、防污染等一些其他区域的标注,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通过查询《潮汐表》《航路指南》《进港指南》等图书资料,向代理索取等方式获得包括港口的水文资料、航道概况、码头泊位信息、交管港口调度的联系方式等。
列表包括航路点,各个航路点间的航向和距离、距离下一转向点的距离、剩余航程、定位方式、间隔、偏航报警等内容,使整个航线内容一目了然,同时作为内外部检查的依据。
航行计划的原则主要是安全性和经济性。利用航海技术,制定安全又经济的航线,是每位航海人的目标。
保证船舶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应该结合船舶的尺度、性能、操纵、货载、设备状况,海况条件,气象特征,航道条件等尽可能选取推荐航线。
根据航海界习惯,除必经狭水道、航道和航海习惯航线外,在任何情况下,最小离岸和离浅水区距离不得小于2 nmile,航线应距肉眼可见岛、礁距离不小于3 nmile,距不可见暗礁或适淹礁的距离不小于5 nmile。
经济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小航程,缩短航行时间,从而减少油耗。参考世界大洋航路、航路设计图(Routing charts)、气导公司的推荐航线和信息,结合本船的吃水、操纵性能,设定最优航线,减少航行时间,提升经济效益。航程超过1500 nmile 的跨大洋航行时,尽可能使用大洋航线或者混合航线,从而达到节省航程的目的[2]。
在设计航线时往往会因为经济和安全的统一而对航线改来改去,但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做到经济。例如从国内港口出发去东南亚,航经台湾海峡,捕鱼季节海峡西侧捕鱼船众多,靠近台湾一侧的澎湖水道,渔船少但航程会多出几十海里,此时要多重考虑,使航线达到安全和经济的统一。
一般船舶航次指令包括装货港、卸货港、货物种类和数量等信息,结合船舶的技术状态,拟定船舶航行计划。有时租家会请气导公司,气导公司会根据本船航次和中短期气象预报给出推荐航线,这时船舶设计航线时需要结合气导公司提供航线,在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况下,大致与之相同[3]。
查询改正到最新一期的《海图及其他水道图书总目录》,查取有关的航海图书资料:
航用海图包括总图(大洋图)、航行图及港泊图等。
参考图包括航路设计图、大圆海图、洋流图等。
航海图书出版物包括世界大洋航路、航路指南、灯标和雾号表、进港指南、无线电信号表、里程表及潮汐表等。
1)查阅有关港口的航路指南、进港指南、港口介绍港章等,了解本航次所经港口的详细资料。
2)查阅有关气候图、洋流图、航路设计图、潮汐表等,了解航区航行的水文气象条件,可能遇到的灾害性天气和可以利用的风、流条件等。
3)查阅海图、航路指南和地方性规则等,了解近岸航区的危险区域、禁区、分道通航制等相关信息。
4)根据查阅到的海区信息和本船或他船具体的航行经验,结合本船船型、吃水、性能、定位条件、航线的气象条件等因素,在保障经济和安全的前提下反复推敲,确定航线。
5)现在船舶都配有电子海图,有的船舶已经配备双电子海图,对航行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将设计好的航线输入到电子海图中,再次进行比对、改正,确保无误。如图1 所示。
图1 航线设计数据计算界面
6)将航线提交船长审核,批准后正式确认。最后结合备妥的航线完成航行计划其他部分。保证驾驶员及时签署,对航行计划熟悉了解,从最大程度上保证航行安全。
1)配备预定航线上的所有海图及图书资料,并保证改正至最新。特别要注意航行计划中经过任何区域的大比例尺海图的配备情况,航用海图要使用最大比例尺海图。配备双电子海图的船舶,要仔细根据选图软件进行操作,确保不漏图。
2)航行计划制定必须严格执行泊位至泊位的原则,要特别注意标明泊位和引水登轮点之间的定位要求,抛锚后要根据抛锚情况制定出锚地到泊位的航行计划。
3)航行计划的动态修改更新。航行计划是一种动态更新的计划,当航行计划调整时(例如改港、避风、引水等),应在现有航行计划上做出说明并增加修改后的航路点,这也是港口国检查(PSC)的重点项。
4)航行计划中应按航段实际情况计算和标识富裕水深(UKC)。船舶在限制水域航行过程中,要列出安全航速,严格执行,减少船舶的下沉量,确保航行计划的安全性。
5)航行计划应该列明定位方法和频率。按规定,至少需要2 种定位方法,在沿岸水域有陆标或港口附近水域应以雷达定位方式为主。在狭窄水域、航道要增加定位频率,自引水站至码头,至少每10~15 min 在海图上定一次船定位,航道航行定位间隔小于10 min 且尽可能使用雷达定位。
6)航行计划中的安全航行注意事项,应在相应海图上标识,如呼叫船长、备车、应急锚地、交管引航站报告点和联系频道等。
7)狭水道航线,应在海图上标识不可航行水域(N.G.A),以及合理使用平行避险线。不同吃水状态下的N.G.A 区域不同,要结合船舶的最大吃水和富裕水深进行标注。
8)航行计划和对应船舶海图上应有标识特殊区域。例如中国沿海低硫油控制区、中国的渤海海域、亚丁湾防海盗海域等。
9)应急计划应在航行计划中有所体现。应急计划应包括备用航线、应急锚地、航线终止点、等待区域等,确保应急计划可行,紧急时刻可立即使用,不可敷衍了事。
制定航行计划时间紧任务重,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积累和学习,按照设计航线的相应要求进行操作,保持谨慎的态度,制定出一个高效而又安全的航行计划,做到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