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苏正燕 吕健飞
工业管道是企业输送水、空气、天然气等能源物质的主要途径,尤其是大型机械制造企业,厂区内各种工业管道遍布,明敷暗敷纵横交错,阀门、接头复杂繁多,环境恶劣。而空压机又是企业内制造压缩空气的主要设备,气体贮罐和管道均为受压容器,可能发生泄漏而导致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本文主要依据GB/T 20801.4-2006《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GB 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标准,列举了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在日常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常见的不规范现象及隐患,供广大企业的安全管理同仁借鉴。

穿墙的管道未设套管。根据GB/T 20801.4-2006《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10.1.5:管道穿越墙、道路或铁路时应设套管加以保护,在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存在,管子与套管的间隙应以不燃烧的软质材料填满。

跨越道路压力管道一侧无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根据GB 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6.1.2: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 m。跨越道路上空的管线,应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

压力容器超期未检验。根据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1.6.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