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0165)
公共艺术以其本身释义理解为“公共”和“艺术”两个词语的复合而成,而就其限定的“公共”一词的理解中它并非只是我们所常规认为的私人收藏艺术品之类了,它的广延性、包容性以及其本身属性中公共性的特质就要求我们设计者在进行艺术创作时所面临的对设计要素的考虑应不仅仅是只停留于艺术观赏体验的层面,还更应纳入其他多方面公共性和社会性等的处理以及实现。
公共艺术设计者的角色在我们的狭义理解中指通常所认为的设计某件艺术作品的作者,如从作品最初的草图设计直到后期的实物落成等,设计者的角色都是无可替代且几乎须贯穿所有的落成过程的,但公共艺术作品就其自身特性来说,它的设计者外延可以为广义理解中所界定的设计者与其受众本身,甚至是更多角色的存在。随着科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审美素养的逐步提升,公共艺术在公共空间中的发展已不仅仅存在于简单的雕塑艺术以及壁画艺术等此类我们所熟知的呈现方式了,它的形式变得更加多元化,设计者的“脑洞”也在不断被打开。公共艺术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这就出现了我们作品的参与者有时也可以成为作品的设计者之一的新局面,如我们所知晓的“大地艺术节”中的公共艺术作品,我们几乎很难界定它是由某一位作品设计者而制。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