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梅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山东 潍坊 261200)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能源资源,我国现有煤矿矿山11 000多个,年产量达35.2亿t[1-2]。煤炭在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能源支撑的同时,高强度大规模的开采活动也引起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效应。导致景观破坏、植被覆盖率降低、水体土壤污染、大气粉尘增多、地表塌陷地质灾害等。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因煤矿生产引起地表塌陷6.56×108m2,破坏地下水资源22亿t[3-4]。因此,如何使煤矿矿业活动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煤矿可持续发展面临问题之一。近年来,对煤矿矿山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评价已成为热点问题。
国内外众多学者提出了一系列矿山生态环境评价方法,如模糊评价法、BP神经网络、物元分析法、集对分析法、变权欧氏距离法、“3S”技术等[5-7]。但不同类型矿山开采对环境影响过程及结果也不尽相同,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他类型矿山,无法反映煤矿矿山特性,建立适应煤矿矿山生态环境特征的评价体系至关重要。而矿山生态环境指标体系没有明确标准可参照,具有较大的模糊性和不确性。相关研究也提出了不同指标,如绿色度概念、生产恢复度、敏感性和恢复力等[8-9],这些指标侧重点各不相同,因而需要系统地建立煤矿矿山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矿山生态环境评价是一项复杂工程,难以定量化且涉及面广,如量化方法、等级标准建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