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排烟窗设计应用探讨

2020-07-13 09:28:55王启超
建筑与装饰 2020年13期

王启超

摘 要 针对建筑物内用于自然排烟的电动排烟窗设计问题,分析不同规范对于“手动排烟窗”“电动排烟窗”术语概念、要求的区别,提出“智能电动排烟窗”概念。

关键词 自然排烟设施;排烟窗;智能电动排烟窗;火灾自动报警

引言

一直以来针对设置在建筑物内用于自然排烟的电动排烟窗,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建筑物内设置电动排烟窗,就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以下简称AS)并应实施消防联动控制;另一种则认为规范并无明确规定,在可不设置 AS的建筑物内设置用于自然排烟的电动排烟窗,不必设置 AS。

1自然排烟设施的相关规范

1.1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以下简称06版《建规》)

相关规定条款如下:

(1)下列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①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②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厂房(仓库)外,按第9.1.2条规定应设置防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2)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②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

1.2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2](以下简称 GB《防排烟》)

完善了这部分规定:

(1)自然排烟:利用火灾时产生的热烟气流的浮力和外部风力作用,通过建筑物的对外开口把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烟气排至室外。

(2)自动排烟窗: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方式开启的排烟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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