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西方侦探小说

2020-07-20 00:34王强
新阅读 2020年5期
关键词:阿加莎文笔克里斯蒂

王强

读中学时,我们语文老师是一位狂热的中年文青,钟爱纯文学,他对我们说:“有两种类型的小说你们不要读,侦探与科幻,缺乏艺术性,对提高你们的作文水平毫无用处。”当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尼罗河惨案》电影正在上映,看完电影后,买了小说原著,一读之下,文笔枯燥,完全不像电影那么紧张生动,证实了语文老师的判断,从此对侦探小说再无兴趣。

大学毕业工作后,有一次在外文书店买到一本美国侦探小说,其中有一段心理描写,写人物绝望之态,非常震撼,不比纯文学小说差,于是点燃了对西方侦探小说的兴趣。一读之下,才发现西方侦探小说种类繁富,高手云集,各擅胜场。

“侦探小说之父”“侦探小说女王”“推理小说第一夫人”等名家迭出

英国的侦探小说历史悠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智力超凡、逻辑严密,已经成为侦探的典范。阿加莎·克里斯蒂则被称为“侦探小说女王”,他们的小说至今仍然畅销,影视改编不断。

不过,这两位作家都有些问题,柯南·道尔的小说结构比较单一,基本是破案、凶杀两条平行线,侦探与凶手很少交集,人物缺乏深度。阿加莎·克里斯蒂在结构上比柯南·道尔精致,她的小说大多在一个封闭环境,侦探、受害人、凶手同在一起,每个在场的人都有谋杀的动机,案情扑朔迷离,作者设置悬念的能力很惊人,读者很难猜出谁是凶手,推理过程很吸引人。很有意思的现象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被大量改編成影视剧,影视剧比她的小说更吸引人,这是为什么?这缘于她的文笔。她的文笔比较枯燥,精力全放在情节设置上,除了对势利小人的描写比较生动,人物大都很平面。而改编成影视剧时,有演员的二次创作,反而显得丰富生动。

克服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缺点,把侦探小说提高到一个极高艺术水准的,是2014年去世的英国侦探女作家P·D·詹姆斯。她被称为“推理小说第一夫人”,她不像某些美国通俗小说家流水线式生产,而是经常花好几年酝酿构思,精益求精,因此她在英国文坛备受推崇。她的小说文笔极其优雅,读她的小说单从文字上讲,就是一种享受。她对各色人物观察细致入微,能从容冷峻地写出最隐秘的心理活动,无论是高官达人,还是布衣百姓,在她笔下都无所遁形。她的人物描写出色到什么程度?有时在小说五分之三处,凶手是谁已经很清楚了,但我们仍然放不下,关注人物的命运,忍不住要继续读下去。《教堂谋杀案》是她的巅峰之作,情节巧妙精致,人物丰富多样,读后回味无穷。她创造的警官亚当·达格利什是位诗人,深沉内敛,睿智而不怪僻,同情而不滥情。

P·D·詹姆斯的故事主要发生在伦敦及其周边,另一位英国当代侦探名家伊安·兰金则主要围绕着爱丁堡展开其故事。伊安·兰金的主人公也是一位警察,但是他不是那种模范警察,他离婚、酗酒,性格暴烈,这些细节使得人物更加真实可信,他面对的是黑社会、腐败的警察等,伊安·兰金的文笔与詹姆斯完全不同,干净利落,非常口语化,扑面而来的市井生活气息。他的小说情节复杂曲折,非常吸引人。

今年已经84岁的彼得·拉佛西宝刀不老,一直保持每年一部新作的出版速度,而且情节新奇复杂,让人赞叹。他创造了一位脾气古怪的警官彼得·戴蒙德,地点是英国著名的巴斯市,拉佛西决不重复自己,虽然是系列小说,却每部小说都有创新,文风多变,不乏幽默嘲讽。

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这是一位非常独特的侦探名家,一般侦探小说都追求复杂的情节,他则不然,他最著名的“第一女子侦探所系列”背景是非洲的博茨瓦纳,主人公是一位普通妇女,她招了一位女秘书,成立了只有两人的“第一女子侦探所”,接的案子都是日常琐事,但是作者把这些琐事写得轻松幽默,这个系列风靡世界,还被改编成影视剧。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是个写作快手,文笔轻松流畅,读他的书如沐春风,不知不觉中全书就读完了。

英国之外,北欧瑞典也是一个侦探名家辈出的国家。1965年到1975年,马伊·舍瓦尔和佩尔·瓦勒夫妻创作了马丁·贝克系列,一共十部,成为警察侦探经典。这套系列对警察破案进行了非常真实的描述,写出了侦探过程中的各种挫折。2005年出版的史迪格·拉森现象级的《龙纹身的女孩》一书,就是受这两位作者的影响写成的,《龙纹身的女孩》第一次创造了一位女性网络高手,引来欧美电影界竞相改编。瑞典作家汉宁·曼克尔的侦探系列也很受好评,他非常细致地描写警察的日常工作,咖啡、香烟和汉堡,他常常采取两条线索并行的写法,交替写凶手和警察的斗智斗勇。汉宁·曼克尔去世后,北欧最流行的侦探作者是挪威的尤·奈斯博,被称为“北欧犯罪小说天王”,《纽约客》出过他的专访,他的小说主人公也是警察,故事充满暴力,主人公在破案过程中,也遭遇到各种肉体和精神折磨,他的小说情节过于离奇,而且很容易猜出凶手。

侦探文学成就不凡,值得品味

美国也是一个侦探小说出版大国,当年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罗素都很喜欢读美国侦探小说。大致说来,美国侦探小说与英国的差别比较明显,英国侦探小说一般比较典雅,美国则更暴力,形成所谓的“硬派侦探”,代表人物有达希尔·哈米特和雷蒙德·钱德勒。中国国内这几年出版了大量的雷蒙德·钱德勒小说。

现在你翻开美国报纸上的畅销书排行榜,经常可以看到詹姆斯·帕特森的名字,他被称为美国第一畅销书作家,产量极高,原因是他成名后,采取了一种流水线式的生产模式,他出创意,找多位合作者具体来写,出书极快。他的小说是典型的快餐文学,主要靠曲折的情节吸引读者。

我个人比较喜欢的美国侦探作家是麦克尔·康奈利,他以洛杉矶为背景,写哈利·博斯的警察生涯,他的小说真实可信,节奏明快,故事情节精巧复杂,结构常常是一个旧案与新案交叉,很有纵深感。

大部分侦探小说都是写当下社会,但侦探小说中有一个分支,专门写某个特定历史时期,被称为“历史侦探小说”,意大利学者艾柯就写过一部这样的历史侦探小说《玫瑰之名》,风靡世界,这部小说以中世纪为背景,写一所修道院中发生的谋杀案,许多手法故意戏仿福尔摩斯,它的独特之处,是作者是一位著名学者,对欧洲中世纪历史研究极深,借着侦探小说的形式,详细展示了一个充满宗教气息、疯狂野蛮的中世纪世界,引起读者对那段历史的兴趣。英国作家桑森也是这个类型的高手,专门写英国都铎王朝,详尽细致,很受好评。2018年去世的英国作家菲利普·克尔则专门写纳粹时期的德国,塑造了一个与魔鬼共舞的警官伯尔尼·古特尔,许多真实的纳粹高官都在他的这个系列中出场,写得栩栩如生。

一百年前,当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系列时,他自己也并不看好侦探小说这一类型,称为二流文学,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畅销世界时,文学评论界并不认可她。不过,由于读者的喜欢,越来越多的作家投身这一文学类型,P·D·詹姆斯这类文学大师的出现,把侦探文学提升到一个极高的水平,文学评论界也开始重视它,《纽约客》这类高端杂志也常常刊登对侦探作者的速写和具体作品的分析,影视界更是在侦探小说中找到大量改编素材。侦探小说地位的提高,其实也是很自然的,许多我们现在认为的经典文学,当年也都是属于通俗文学,莎士比亚现在很“高大上”吧?当年他的观众却主要是引车卖浆者流,所以他的剧本中充满各种黄色笑话,莎士比亚去世后,一直被人忽略,直到十九世纪浪漫主义兴起,才被抬到现在的崇高地位。侦探文学近一百多年的发展,成就不凡,值得我们仔细回味。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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