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冬,柴志宏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2)
综合管廊是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水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的一种构筑物,它解决了管线规划中的“预留”问题,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最近几年,国家把综合管廊提到相当重要的高度,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统筹城市各类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截止2016年12月,全国147个城市、28个县已累计开工建设城市综合管廊2 005 km。[1]
现浇综合管廊为长条形的钢筋混凝土“箱体”结构在温差变化、地基沉降、干缩应力、混凝土施工工艺、钢筋应力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必然会产生裂缝,当裂缝发展到一定宽度并内外贯通时,在外部高水头地下水体作用下会造成渗漏,严重影响管廊的正常使用与结构耐久性。因此,减少和控制混凝土裂缝宽度,是管廊达到二级防水等级要求与满足结构耐久性百年使用要求的关键[2]。
变形缝是防止现浇综合管廊裂缝渗漏的关键措施。《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6.1条,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变形缝的最大间距应为30 m;变形缝的缝宽不宜小于30 mm。该条文说明:本条规定参照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8.1.1条。由于地下结构的伸(膨胀)缝,缩(收缩)缝、沉降缝等结构缝是防水渗漏的薄弱部位,应尽可能少设,故将前述三种结构缝功能整合设置为变形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