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安徽省乡上文化传承研究

2020-07-22 09:58赵念
河南农业·教育版 2020年6期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安徽省

赵念

摘要:总结了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一些有效措施,包括建设公共基础文化设施、构建乡村人文景观、组织特色民俗活动和发挥村民建设主体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在乡土文化传承过程中出现的同质化建设、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程度有待开发、民俗文化与商业化开发间缺乏有机融合等问题,并结合调研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乡土文化传承

美丽乡村建设是对小康社会的生动诠释,党的十九大以来,安徽省围绕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2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正式下发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根据各区域文化、地理位置的不同特征,将全省乡村建设分成皖北、皖中、皖西、沿江、皖南五大片区,实施差异化战略部署,从而奠定了以地域性乡土文化为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径。

美丽乡村,是对农村建设中“自然、生态、环境、社会、艺术和生活之美”的综合阐释。美丽乡村的“美丽”,不仅体现在乡村的自然生态层面,也体现在乡村的社会层面,即通过创新乡村发展治理体系、传承乡土文化,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乡土文化源远流长,它是有着共同生活习惯、精神信仰的村民在推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演化出的具有地域特征、独特个性的文化形态。乡土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当地村民的参与与构建,可以说村民既是乡村发展的直接参与者,也是乡村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因而乡土文化具有“本土性、内生性与多元性”的特征,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阐述“乡土中国”时认为的那样,中国文化是“土地里长出来的文化”。因此,重视、重塑乡土文化,是当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意和文化自觉;尊重并传承乡土文化,有利于守护乡村的文化根脉,保留乡村的文化基因,从而留得住乡韵,记得住“乡愁”,重振乡村精神,增强农民的自豪感。

为深入了解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乡村文化建设情况,项目团队选取了一些安徽省有代表性的乡村建设区域,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获得本文撰写的具体信息。总体而言,近年来我省乡土文化建设成绩显著。各级政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体,努力建构富有特色、形态丰富的乡村文化。

一、各级政府实施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建设公共基础文化设施

调研发现,各地乡镇都建立了如农家书屋、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等公共区域,配备了相关文化设施,并免费对外开放。如三瓜公社的半汤书屋,既保留了农村书屋的简朴风味,又配以现代的休闲区域和丰富的书籍,是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的好去处。

(二)构建乡村人文景观

在乡土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各地都非常重视文化景观的重建和塑造工作,修复乡村文化的空间载体。在走访过程中笔者看到很多有特色的乡村空间都在保有建筑、房屋或历史遗址的基础上进行了恢复与改造。这种不大拆大建,尊重乡村自然发展规律的举措,让乡村回归自然怀抱。如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古寺附近的“爱情隧道”,其原身是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废弃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一段运输铁路,当地政府通过修复与改造,使其呈现出如乌克兰电影镜头般的美妙景致,也成为了当地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组织特色民俗活动

各地根据当地特色,打造形态丰富的民俗文化活动。各级政府定期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活动、专题知识讲座活动、文化下乡活动等。同时,一些地区能够挖掘当地的人文资源,建设一些特色的乡土文化空间,如合肥三河古镇、黄山西递宏村、巢湖的三瓜公社等地以茶楼、祠堂、名人故居、各种民间工坊为载体,打造成当地文化表演、文化宣讲、民俗博物馆等场所,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各种类型文化活动。这既是对农村各地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也是对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开发与利用。

(四)发挥村民建设主体作用

在乡土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各地乡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政府主导、村民主体、企业参与的协调作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为了改善“空心村”的现象,很多村镇引入电商模式,依托“互联网十农村”的形式对原有产业进行升级,让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销售农特产品。有的地区依托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进行旅乡村旅游的开发。产业的更新和落实,使得村民可以在家谋生,让村民平等参与乡村建设,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增收,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提升了村民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避免了因为“空心村”而带来的村落无人建设、文化无人传承的现象。

二、乡土文化传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乡村文化建设扎根不深,缺乏独特性

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民流动性的加剧,以及互联网、电子媒介的普及,大众文化、新的生活理念和娱乐休闲方式涌向乡村。但是对于很多常年留守在乡村的农民,或是没有很好地消化、体会这种文化输入的村民来说,对于新潮文化的輸入几乎是被动接受的,这种文化既脱离乡土文化的根脉,也与真正的城市文化相隔膜,其所带来的结果是乡土文化生活的变异。

(二)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程度有待开发,使用意识有待提升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村民在公共活动中缔结人际关系,进行沟通与交流,集市、戏台、庙堂、祭祀等公共文化空间在依托村民买办、集会、红白喜事中体现了乡村特有的聚集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思潮的澎湃冲击,农民增加收入的方式不再仅仅依靠耕种土地,带着对物质生活的积极追求和对城市生活的猎奇心理,大量村民选择离开乡村,留守儿童、孤独老人使乡村发展面临困境。同时,随着电视、网络的普及,聚集、开放式的村民生活方式有趋向私人化、封闭式转变的态势,门户紧闭、邻里关系淡化的现象也常常可见。虽然观看电影、倾听广播等私人性的活动也可以填补村民精神上的空虚,一定程度上满足村民的文化需求,但是如此一来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就不够充分,村民间也缺乏交流和集体性的活动,不利于乡土文化的深远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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