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不羽
行人在信号灯下按一个按钮,信号灯“红转绿”,如此,行人可以安心地走过路口,机动车也可以提前得到风险提示,提前作出行动
上海市自2020年7月13日起,将取消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模式,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在规则设定上加大对行人乱闯红灯等“日常违法”的处罚力度,体现的是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无可厚非。很多发达国家对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力度也不小。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判刑半年到一年半。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相对于美国的收入水平,罚款数额不算大。但是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德国的处罚也是类似的信用污点记录。这种罚信用的方式看上去不痛不痒,实际后果很严重。小到信用卡分期付款额度,大到个人贷款周期,都会受到影响。
不过,处罚终究只是公共治理的手段之一,有明显的局限性。夫子有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段话对公共治理的规则制定是很有启发的。一个因畏惧处罚“免而无耻”的社会可以构筑秩序的底线,却不会提升文明的高度。文明习惯的养成固然需要一定的处罚力度进行矫治,更需要普及责任清晰的规则意识。
承担选择的后果,是最好的警示,也是最公平的结果。以交通秩序井然著称的日本为例,如果行人闯红灯走斑马线出事故,那么他和机动车的责任是七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