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与人居环境共融的思考

2020-07-26 14:26任素梅
居业 2020年6期
关键词:人居环境城市规划

任素梅

摘 要:在社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居民针对城市环境的相关需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对城市进行科学规划时,应在设计原则中融入居民对于人居环境的多方面需求,而且需在具体设计中将其实现达到二者共融的效果。基于此,文章相关有关融合路径加以简要分析。

关键词:城市规划;人居环境;融合路径分析

文章编号:2095-4085(2020)06-0143-02

城市化进程离不开经济发展的支撑,现阶段已经进入新的城市建设发展时期,日益加剧了城市变化情况。因此,在城市进行规划与管理过程中,应呈现一定的创新性,需要改革以往城市规划模式和管理理念,遵循持续性发展的基本原则,针对城市规划和人居环境共融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引导城市走向科学的发展道路。

1 简析城市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高效应用城市土地,许多开发商没有全面认识到土地资源所具备的价值,在开发土地资源时没有完全发挥出土地资源应有价值,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浪费与流失;(2)采取计划性模式进行城市规划,投资商不仅缺少一定的管理权力而且缺少积极性,采取相对宽松的管理模式极易造成执法不严等现象;(3)现阶段,我国依然有一些城市未能设置相应的机构,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不能以市场环境为依据科学调整公众利益,严重影响着城市发展与长期规划;(4)传统模式下的城市规划未能将市场所有的协调作用发挥出来,这种规划不仅是静态化的而且是以土地应用为核心,所以城市规划缺少一定的实际性,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与规划形式、内容十分不符,无法适应复杂的市场环境变化,也可能会产生违规建设等问题;(5)传统模式下的城市规划侧重于城市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开发与利用城市土地价值,因为未能将土地调控功能最大限度發挥,进而会导致土地投机等问题[1];(6)现下有一些开发商出于追求经济利益,未能意识到环境污染、浪费土地资源等现实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有关规划部门的调控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无法确保公众切身合法利益。这样的城市规划模式更无法和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也未能将公众和经济法人间的利益协调好,从而会爆发许多城市规划问题。

2 城市规划和人居环境相融合的路径分析

第一,城市规划树立起整体意识。对于城市化发展进程而言,在很多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片面性发展问题,导致在建设城市人居环境时会出现相同的城市,却有不同生活环境的情况,因此在城市规划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树立起整体规划发展的意识。城市人居环境是众多城市建设内容中最能体现以人为本这一特征的,而且在具体建设中会涉及许多领域中的综合性环境,在实际进行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应该有效协调和结合各个内容和领域,进而构建出的人居环境更具协调性、共生性以及整体性。所以,在具体城市规划工作中,出于达到建设宜人宜居环境的核心目标,则有必要在城市规划中灌注人居环境建设的整体意识,针对环境建设中所涉及的不同领域与区域进行梳理并重构,进而有效衔接有关内容。从某种角度来讲,在对城市进行规划时就具体对象的规划,应该将其引入到更加宽阔的领域环境中,提高设计与选择的区域性。与此同时,应当科学建立规划对象和相同规划内容二者间的良好关系,进而让城市规划内容更具互动性,而且能够事先设计与规划下一层次的有关规划内容,进而让规划内容更具协调性与整体性,一方面有效规划当前的城市人居环境,另一方面还能为后期发展留出充足的规划空间。

第二,对指导城市规划思想进一步明确。面对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在对城市进行规划过程中,各级城市主要将该重要原则视为指导城市规划的核心思想与标准。受到可持续性发展理念的影响,在城市进行科学规划时,怎样促进人居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与城市规划相融合,是城市化进程的关键目标与重要内容。特别是提出的“五个统筹”这一理论,无论在社会发展还是经济发展,均发生一定变化,基于这一客观情况的存在,指导我国人居环境建设的有关思想与发展目标也随之得到优化与完善。所以,为了确保建立与人居环境共融的规划方案,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政府应该将城市规划工作的目标与重点,落实到人居环境的升级与改善上,借助加大建设城市绿化与生态环境的工作力度,有助于促进与推动持续性发展目标的贯彻。特别是城市化进程中所面对的整改老城区的“大难题”,则应该采取科学有效的城市规划,以此达到构建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效果,从而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的宜居性。

第三,城市形态结构应具备持续发展性。众所周知,城市发展会经过相应的阶段,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城市处在集中工业化发展阶段,即使能够满足城市化化发展进程的实际需求,但是因为城市区域间存在一定的分散性特点,也会在建设人居环境中产生很多问题。所以,若想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城市人居环境,则应该创新现下的城市形态结构,在保持城市大区固有形态的基础上,能够通过将集中的形态结构建构于城市大区内部,由此让城市发展形态更为多元,一方面能够让集聚效应充分发挥出来,另一方面还能在该城市形态下为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提供强大支持。在人居环境建设中缺少城市文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居住体验造成影响。所以在城市规划时,应提高人居环境所体现的人文性并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对城市中的人文文化与传统民居有关政府部门应进行保护性的传承与开发,更好地促进人文居住环境与城市规划相融合[2~4]。

3 结 语

作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物的城市,在城市发展内容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人居环境。随着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与不断调整的经济社会结构,在人居环境方面提出全新的需求,而在城市规划中将人居环境的建设作为基本原则与核心目标,进而推动城市实现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阳.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管理[J].四川水泥,2019,(07):62.

[2]周阳.我国城市规划与人居环境共融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33):15-16.

[3]蒋刚.人居环境学科中环境心理学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用的研究[J].中外建筑,2014,(01):106-107.

[4]李陈.中国城市人居环境评价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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