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明

合法合理的个人利益不是本位主义,而是探究其他一切利益单元的“本”与“源”。离开合法的公民个人利益谈论其他形式的利益,则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经济理性人是经济活动中合乎理性的人,即“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司马迁所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以视为对世人经济理性行为的经典描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理性人既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也是市场经济长期塑造的结果。经济理性人的根基是个人利益,当然这种个人利益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个人利益。“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做出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这是极端狭隘的个人利益。马克思主义是承认个人利益的。马克思认为,“人民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恩格斯认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列宁认为,“利益是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合法的利益构成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从1982年宪法到2018年修正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以贯之地保护公民合法利益:“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法合理的公民个人利益是最基本的利益单元,具有公共性的个人利益则构成共同利益,具有公共性的共同利益则构成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