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至18日召开的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部署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各项工作。全会强调,围绕建设“重要窗口”,要加快形成13项具有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其中一项是“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处于民主法治建設的一线。加快实现“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这一目标,就要自觉扛起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的职责使命,以地方立法特别是创制性立法,固化和展示制度成果,助力彰显制度优越性,为“重要窗口”建设增色添彩。
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多部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法规,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要继续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紧扣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五个领域”立法要求和车俊书记提出的“六个一批”立法任务,加速提质推进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乡村振兴条例等立法工作,为浙江打造数字经济科创高地、走好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持续巩固各方面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为努力建设展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窗口贡献力量。
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法治建设的最高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