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素静 庾茏

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因创业创新失败、担保责任连带以及类似新冠疫情这样重大情势变故的影响等“不幸”而陷入“债务泥潭”的债务人,并非恶意逃废债务的不讲诚信的“老赖”,如何摘掉“老赖”帽子,重回市场创造价值?经过多年探索,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遂昌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个人债务重整”工作,为他们打开了诚信修复之门。
多人通过债务重整重拾“信用”
“感觉生活又有希望、有盼头了!”在遂昌某机关工作的小李在摆脱“老赖”身份后终于如释重负,“这都要感谢法院‘个人债务重整工作。”
原来,几年前,小李出于义气为朋友担保,没想到朋友负债跑路,小李不得不承担了所有债务,导致他在遂昌法院有10起未履行案件,共计69万元债务。
“每个月的收入,留下基本生活费后全用来还债,一年只能还四五万元。”五年来,小李尽己所能偿还了近22万元,但还是因为无法履行完毕,被遂昌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一名“老赖”。“工作、生活和名誉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感觉就像按下了暂停键。”
针对类似小李这样的情况,遂昌法院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创新开展个人债务重整工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法院调查梳理确认没有规避执行行为后,组织债权人会议确定重整方案。最后,引入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对需要融资的债务人进行信用评估,合格后签订“重整贷”合同,以融资款项清偿债务。
小李提出个人债务重整申请后,遂昌法院立刻召集10起案件的7名债权人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