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忆南

2020年5月15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条例》涵盖了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服务和管理等各主要领域,并全方位构建了当前和今后我省公路事业发展的制度框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浙江全省公路总里程已突破12万公里,公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实事的同时,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目标对公路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有公路法规体系已无法满足我省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条例》作为我省公路领域的“基本法”,科学设计了公路工作制度,展示了“重要窗口”的先进理念,较好地满足了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完好,推进交通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推动智慧公路建设,首次对公路数字化管理作出规定
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在交通数字化智慧化上走在前列,打造覆盖全域的现代智慧交通网。《条例》结合我省实际,从引导交通运输部门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的角度出发,紧扣“互联网+监管”、数字政府转型要求,在推进公路数字化管理、构建现代智慧公路网等方面作了规定。例如,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公路数字化建设,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现代智慧公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