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行福
赵人患鼠,乞①猫于中山,中山人予②之。猫善捕鼠与鸡。月余,鼠尽而其鸡亦尽。其子患之,告其父曰:“盍去诸?③”其父曰:“是非若所知也④。吾之患在鼠,不在乎⑤无鸡。夫⑥有鼠,则窃吾食,毁吾衣,穿吾垣墉⑦,毁伤吾器用,吾将饥寒⑧焉,不病⑨于无鸡乎?无鸡者,弗食⑩鸡则已耳?,去?饥寒犹远,若之何?去夫猫也?”
(选自〔明〕刘基《郁离子》)
在自然界中,猫是鼠的天敌。养猫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捕鼠。虽然不排除作为宠物来饲养,但在一般人眼里,养猫就是为了抓老鼠、去鼠害。可是,在赵人那里,却得到了另一个结果:老鼠被抓完的同时鸡也被猫吃完了。于是,才发生了父子两人有关留猫还是去猫的一番争论。
儿子的去猫论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家里的鸡毕竟都被猫吃光了,此后,全家人就只能看着邻居大快朵颐了。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在古代,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菜肴。家里来客人了,杀只鸡来招待,那是最高的接待规格。孟浩然在《过故人庄》里就写过“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这里的“鸡”和“黍”(一种黄米,古人认为是上等的粮食)指的就是农家待客的丰盛饭菜。
父亲的留猫论,抓住了养猫的根本目的——除鼠患。因为在他们家里,鼠害严重:偷吃了粮食,咬坏了衣服,穿通了墙壁,毁坏了家具和器物。因此,全家人对老鼠恨之入骨。养了猫之后,鼠害消除了,一家人再也不必为此而担忧。这是舒心而惬意的一件事,全家人肯定也很高兴。
小孩子爱吃,看到家里的鸡全没了,想到没鸡吃心里难过,所以,就想让父亲将猫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