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航班延误险获利300万,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

2020-08-04 08:03:33
公民导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投保人标的

有本事卖保险,就该有本事赔  秦蔡(资深媒体人)

靠航班延误险也能谋取暴利?这到底是凭本事赚钱还是一种诈骗?讨论这个问题,首先得看保险的本质是什么。

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最大特征是保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在购买航班延误险时,谁都无法预知航班是否会延误,但这并不意味着投保人不能通过收集信息去做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诈骗有一个大前提,实施诈骗的人要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但放在航班延误险上,一切都是公开透明的。

航班信息是公开的吗?当然是。天气是能人为控制的吗?不可能。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有很多,不是投保人可以主导的。每一次航班延误都是实实在在的延误,每一份保险合同也是保险公司白纸黑字拟定的。

购买保险是需要缴纳保费的,保险公司从收取保费的那一刻开始,就坐上了牌桌。赢家做的,不过是猜中底牌而已。

航班如果没有延误,保费稳稳当当收入囊中。航班延误需要赔付,就开始闹诈骗?如此赢得起、输不起,实在不可取。

又有新闻报道称,李小姐购买机票使用了亲属的身份证。但事实上,无论是否是本人购买,保险合同一旦订立,则已生效。至于使用其他人的身份证购买机票,就诈骗罪这一项来说,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身份证是靠骗取、伪造得来的?

保险合同有漏洞,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当是改变规则。

正如6月底,为了补漏,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对航班延误险的理赔和免责条款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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