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军



在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中,为了增强督导评估的可操作性,保证信息收集与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有效性,需要根据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发和研制配套评估工具,确定观测点。现结合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的具体实践,谈谈个人的一些思考。
一、“观测点”的确定
督导评估“观测点”的确定,主要涉及入校后观测地点的选择、时间安排以及观测方式等。一般来说,一个督导评估项目在方案与指标研制过程中,会对整个指标的观测点作通盘的考虑与设计。
确定“观测点”时,考虑到不同学校的规模和条件,一般需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尽可能选择所有学校都具有的点;二是能够观测到尽可能多信息的点;三是观测点所观测到的信息可以覆盖这个指标体系。以《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例,指标的六个维度、54条评估标准都设计了“观测点及评估方法”,而且具化到每条评估标准下的若干条评估要素(如表1)。
示例中“制度建设”指标的观测点,地点主要为学校办公室(部分学校是校长办),观测的方法主要是资料查阅法、个别谈话与座谈,对于观测的内容(看什么)也非常明确。
又如,在评估学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情况确定的观测点主要涉及学校教务部门,查阅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文字材料,抽样了访谈学生,督导评估人员选择校门口为“观测点”,在早上规定到校时间前30分钟对学生到校情况进行观测,同时结合网络问卷,运用多种观测方法收集数据,对学校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做出客观研判(如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