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街道:定期评议基层站所

2020-08-04 10:40:33颜淼张哲勤
浙江人大 2020年6期

颜淼 张哲勤

2019年,台州市椒江区人大洪家街道工委在实施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出台《洪家街道选民代表评议站所工作办法》,探索实施了一套特有的街道站所评议模式。

评议谁?选代会“票选”确定

洪家街道是国家建设部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上级部门派驻的站所多达十几个。

“被评议站所的确定,人大工委曾在街道班子会议上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由班子会议决定,二是选代会上票选决定。”洪家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王晨说,为了尊重民意、体现民主,街道最终决定还权于选民代表,创造性地提出了“票选”确定的办法。

所谓“票选”,就是由街道先确定服务管理职能较多的10个基层站所作为候选,提交当年度街道第一次选民代表会议,并以代表票选的方式确定当年度被评议对象。

在2019年4月的洪家街道第一次选民代表会议上,洪家派出所、椒南供电所、洪家市场监督所分别以28票、22票和20票当选。

确定被评议对象后,该街道人大工委分别在人大代表联络站、街道公告栏、被评议站所公告栏等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基层站所工作评议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公开向群众征求意见。

怎么评?选民代表全程参与

自确定被评议站所后,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洪家街道人大工委为掌握被评议站所履职情况,安排了3场以“发展和民生”为主题的代表联络站接待活动,广泛收集选民对被评议站所的意见建议。

“对街道站所工作发表看法,这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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