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明 余文斌
2020年5月1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工作计划有关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计划,也是常委会首次听取专门领域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加强我省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组织开展了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
为什么在年度立法计划外制定专项立法修法计划?
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法治的重要性,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专门主持召开座谈会,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4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研究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国家层面公共卫生领域的立法修法已全面开启。省委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出要系统总结疫情防控中好的經验做法,适时启动我省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规创设和修订工作。
今年2月份和3月份,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的法制急需,先后审议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等两个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