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映璧



“二战”后的日本,林业生产的基本情况与我国今天的南方集体林区颇为类似:民有林为主,人多地少,规模较小,林地破碎,分散经营。但战后日本的森林资源却在较短的时期内得到了快速增长,森林覆盖率、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比重、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和林业就业人员平均收入等诸多主要指标居世界前列,并成功实现了林业现代化。这些成就的取得与日本林业合作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密不可分。战后的日本政府通过扶持林业合作组织发展,将分散的中小规模私有林主组织起来,使零星的林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经营等,从而推动实现林业现代化,这是日本林业现代化道路的核心逻辑。
日本的森林组合
日本的森林组合制度创立于1907年,但建立却始于战后的1951年,以《森林法》修订为契机,设立了全国层级的日本森林组合联合会、都道府县层级的森林组合联合会和市町村层级的基层森林组合3级组织体系。2018年全国有森林组合621个,会员151万人,会员拥有森林面积1064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42.5%。
森林组合在战后日本林业发展中的主要作用
一是森林资源快速增长的主要贡献者。日本的森林所有制包括国有林和民有林,2018年度国有林面积为766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 31%,民有林面积为 1739万公顷,占 69%;民有林中又包括地方公有林和私有林,私有林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57%、总蓄积的65%,可见私有林在日本的森林资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