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签署方式而言,我国具有这样的习惯,即自然人或公司作为主体签字时,通常都需要盖章。常见的企业印章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采购专用章等。对于种类如此丰富的印章,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印章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应该是谁 我国法律未规定印章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通过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等方式明确管理者,并制定使用办法。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中通常都离不开印章,因此一般来说印章由公司的管理层掌握,依据一定的流程来使用。
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相同的印章吗 公司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不同种类。这些印章除了合同章有时可以刻制多枚,并通过标号等方式区分,其他印章一般刻制一枚。对此,并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有些地方的行政规章,或者公安机关公章备案的具体做法如此。
在什么情形下公司印章才能够作废?谁有权声明印章作废 公司印章作废主要包括印章损毁、遗失、被盗、被抢等情形。实践中比较有争议的是发生公司内部争议,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拿走印章,是否属于遗失等情形,对此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印章脱离公司控制就属于遗失;另一种观点认为,遗失应作严格解释,因公司内部纠纷导致印章被股东等拿走并不属于遗失,这个问题还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
一般而言,印章损毁、遗失、被盗、被抢情况下,公司可以登报声明作废印章,而在发生公司内部争议时,则需要判断声明印章作废的主体能否代表公司意志,不过遇到这种情况,公安机关通常不认可作废声明,也不受理补刻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