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路径研究

2020-08-04 17:37王文杰
乡村科技 2020年16期
关键词: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王文杰

[摘 要]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的总体要求,找准治理路径,明晰治理举措,提高治理水平,是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现实需要。基于此,本文分析西南某地乡村现状以及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乡村治理路径。

[关键词] 乡村治理;路径;乡村振兴;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16-40-2

1 西南某地乡村现状

1.1 基本情况

当地总人口42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5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9.8%。改革开放40年来,本地社会活力竞相迸发,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产生了深刻变革。尽管众多人口还在农村,但是农民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农业也不再采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乡村社会呈现出多元性、复杂性特质。

一是农村人口逐渐空心化。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推动了农民生活逐渐商业化、货币化,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渴望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中青年纷纷“离土又离乡”外出务工。二是农民收入逐渐多元化。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非农产业日益兴旺,乡村经济结构正由过去以农业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发展为农业与非农业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实地调研发现,农闲时外出务工或经商等类型的非农业收入已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三是人际关系逐渐理性化。受文化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影响,农村传统习俗、传统文化逐渐流失,传统的亲情观念逐渐变淡。实地调研发现,农村大部分采取花钱购买“第三方一条龙服务”的方式置办红白喜事,图的是省时、省力、省事、不欠人情。四是良风习俗逐渐虚拟化。长期离家缺乏交往与过分看重物质利益使传统的亲情关系逐渐疏远。

2 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

2.1 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不强

一是基层党组织人才匮乏。村级政治和经济待遇吸引力不强,农村人才外流现象突出,凡是有能力、懂技术的中青年大都外出务工,年轻党员、后备干部来源不足,部分村连续两三年未发展党员,55~65岁的党员占70%左右,党员“断层化”“老龄化”现象普遍。二是村级党组织运行不畅。合并村后,村面积变大、人口变多、党组织个数变少,党员之间熟悉程度降低,村级党组织服务管理上不同程度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三是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滞后。党员教育方法落后、形式单一,缺少生动、鲜活的正反典型教育和现场体验教学。组织党员学习理论多、实地体验少,说教多、交流少,学习质量不高、效果不佳。四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可持续性不强。村级集体资源与人才、市场的合理配置、有效对接不够,大部分沉睡资源未唤醒、未盘活,村级集体经济来源主要靠政府“输血式”注入,来自实体经济的“造血式”收益较少。

2.2 村民自治活力不足

一是村庄共同体意识不强。村合并后,新村的自然边界、社会边界扩大,村民需要重新适应新村的结构和环境,归属感减弱,失落感增强。同时,由于管理面积扩大,村级组织与村民以及新村社会的距离扩大,村民对新的村支“两委”认同度不高,对新村缺乏“嵌入性”或“融入性”。二是村级组织民选效果不佳。调查显示,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候选人无论是通过联名推荐还是自我推荐产生,都因村面积大、人口多,多数村民对候选人不了解,选来选去还是原来那些“熟人”。长此以往,村民对于选举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民主选举形式颇受群众质疑。三是村民自治有效手段不多。村级集体经济支撑能力弱,日常运转靠上级财政保障,组织村民参与自治的能力不足、手段不多。

2.3 法治乡村建设滞后

一是传统法治教育供给不足。当前,乡村法治教育主要由乡镇司法、公安、法院等涉法部门组织开展,大多侧重于形式宣传,真正貼近农民实际、契合群众生活、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不多,达不到普及法律、教育群众的目的。二是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受诸多因素影响,现有法律人才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法律下乡成本大,农民收入难以承受法律维权支出。三是执法体系尚不健全。大部分执法机构仅设置到县级层面,执法重点在县城和集镇,乡村执法主要采取专人分片方式进行,一名执法人员、一个执法团队一般负责对十几个村进行执法监管,人少、地广、事多、矛盾突出。

2.4 乡村道德引领不够

一是乡村精神文化生活不丰富。农村文化发展总体上设施滞后、整体文化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看电视、打麻将、斗地主成为农村的主要娱乐方式。二是道德规范约束力不强。喧嚣的多元文化加速了价值观的多元化,使传统道德规范约束力逐渐越弱,村民集体观念日益淡化,责任意识日益淡漠。三是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乡村道德模范和好人评选大多由组织推荐、公众投票产生,参与推荐和投票的人对参评事迹不了解,评选活动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

2.5 平安乡村基础不牢

一是治安防控力量整体比较薄弱。防控力量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村警力偏少,乡村自防体系亟待完善。二是精细化管理不够全面。当前正以乡村网格化为抓手推进乡村精细化管理,但多数以纸质材料为主,信息更新不及时,线上线下信息不一致。三是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诉求复杂化等特点,当前实际处理化解纠纷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3 乡村治理路径

乡村千差万别,没有一套可以完全复制的治理模式。实施乡村治理,必须结合乡村经济水平、人情风貌、自然环境等特质,挖掘优势、借鉴经验、扬长补短,在开拓创新中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治理之路。

3.1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乡村治理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组织者、实践者,担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合格过硬,乡村治理才有根本保证。

一是加强村级党组织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采取多种有效务实形式,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农村优秀人才选入村级领导班子。二是不断优化村级党组织运行。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动态调整机制,采取上级定期考核和村级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对不适应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突出党员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生动性,对于老年党员,主要对其培训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新知识;对于年轻党员,重点培训其发展产业、带头致富的技能。四是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制订村级产业发展规划,选准具有地域特色、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项目,组织开展“农校”“农超”“农社”等多种形式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把农产品变成商品,让农业真正为农民带来财富。

3.2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主体性、根本性作用。只有创新治理机制,因地制宜地探索形式多样的自治模式,才能充分发挥村级民主治理的作用和功能,激发乡村振兴的活力。一是激发村民自治意识。以乡村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建立健全村民诉求表达机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定期收集民意,定期向村委会反馈群众诉求,村委会定期公布诉求解决情况,做到村民出题、村支两委答题。二是深化村级民主选举。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群、QQ群和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村委会选举法和实施程序,让村民认识到选举的政治性、重要性,增强村民民主意识。三是深化村民自治创新。设立农村自治组织扶持基金,培育发展农村老年协会、乡贤委员会、志愿服务队等自治组织,规范其职能职责和管理制度等[1]。

3.3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法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自上而下的“硬治理”。乡村治理必须以法律作为规范乡村所有主体行为的准绳,严格依法规范乡村组织行为,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社会氛围。

3.4 加强乡村德治建设

道德是引导社会风气和凝聚社会人心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治理的灵魂。要坚持以德治为引領,破解乡村治理中法律手段太硬、说服教育太软、行政措施太难的问题,构建社会舆论与村民自觉修养相结合的乡村“软治理”模式,努力传承和发展好乡村文化。此外,选塑一批乡村道德典型,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功能,稳步推进乡村移风易俗,让德治建设融入广大群众的血液和灵魂。

3.5 加快平安乡村建设

农村和谐稳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应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乡村公共安全网络,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应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行乡村网格化管理,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明晰的县、乡、村分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做到层次清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2]。

参考文献

[1]王振亚.以多元治理主体为视角的乡村治理研究创新:《新时期乡村治理主体及其行为关系研究》述评[J].唐都学刊,2013(3):125-126.

[2]解成友,张金明.城乡一体化与美丽乡村的善治之路[J].学理论,2013(32):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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