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映娇
摘要:现阶段,高频交易在我国国内证券期货市场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然而,“光大乌龙指”和伊世顿操纵期货案等案件业已发生,给广大交易参与者敲响了警钟。处置结果也曝露了我国现阶段在监管法律依据以及具体防范措施等方面的欠缺,由于高频交易策略众多,其中诸如幌骗、试探、闪电交易等策略致使高频交易争议不断,研究高频交易监管制度极具时代意义。为此,建议通过修订法律,为充分发挥高频交易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正面作用做好铺垫,促成证券期货市场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高频交易 交易策略 操控市场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和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高频交易逐渐在我国金融市场崭露头角,为金融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是,随着高频交易活跃度的提高,其消极性也显露出来了,对高频交易的争议也越来越多。2013年“光大乌龙指”事件首次将高频交易推上我国证券期货交易的历史舞台。随后,2015年伊世顿市场操纵案件也再次引起公众对高频交易的关注。现阶段,高频交易在我国只在期货市场发挥作用,交易方式尚不成熟,高频交易自身概念也未得到明确界定,交易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管措施还不健全,高频交易法律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规范。
一、高频交易概念及相关概念
虽然高频交易一词早已出现,但目前大家对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按照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程序化交易是指任何一笔含同时买或卖15只以上股票的集中一次性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