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合同中不平等条款的类型及其法律规制

2020-08-07 05:37:46赵天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赵天宇

摘要:

网络服务合同是确立网络运营商与用户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户行使及保护其虚拟财产权的重要依托。实务中由于网络服务合同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导致其中存在大量不公平的争议条款,当法律纠纷出现时,严重不利于用户对其虚拟财产权的保护与行使。如何在法律上对网络服务合同进行规制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部分争议类型条款的有效性将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重中之重。正基于此,在分析网络服务合同与虚拟财产权保护的主要矛盾,探讨网络服务合同中部分争议类型条款之后,对网络服务合同的法律规范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虚拟财产保护;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F522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2.04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进入了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在人民生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伴随着的是围绕互联网产业发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2004年“李宏晨诉北冰洋公司”一案的出现,引起了法学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激烈讨论。在此案中,原告因在该运营公司旗下的网络游戏中装备丢失,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该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造成自己财产损失为由请求判决被告方赔偿损失①。网络虚拟财产究竟是何种属性的财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也随着此案一起引发关注。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127条规定②意味着我国民法首次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这是近十多年来我国众多法学研究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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