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梅


摘 要:以拉萨市4类公共休闲文化服务设施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市区公益性休闲文化服务设施的数量、空间分布和街道可达性,发现拉萨市公益性休闲文化服务设施数量较少、分布不均衡等问题。
关键词:公益性;休闲文化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可达性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4-0030-04 中国图书分类号:TU984.14 文献标志码:A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指出要增强动力,均衡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对文化服务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说明。公共服务设施是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公共交通站点、医院、中小学、购物场所、公园及体育场馆等[1]。
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等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公布了《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准则》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指标》。2016年拉萨市出台了西藏第一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见和《拉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致力于建设4级公共文化设施,巩固“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2]。
2018年拉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拉萨市文化单位不仅要提高公益性服务效能,还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