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慧颖
摘 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已在我国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试点的发展将影响未来我国补充养老保险的走向。通过借鉴国外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优秀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发展情况与出现的问题,总结出我国发展税延型养老保险应该加强立法与监督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良好投资环境等经验方法。
关键词: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17-0049-02
一、发达国家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实践
(一)美国的IRA计划
1974年5月1日,美国总统福特签署《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确认了个人退休账户作为重要储蓄工具之一的地位。随着该法律的确立,传统IRA采用EET征税模式面向70.5岁以下的参保者并设置缴费上限,缴费上限随着通货膨胀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分别在2002—2004年、2005—2007年进行缴费额度调整,到2008年后繳费额度变成5 000美元,之后的额度限额也与通货膨胀挂钩。采用EET模式的传统IRA计划更适合正规就业人员,因为他们可以方便地利用单位的“代扣代缴”来建立账户,但却将最需要税收优惠的自由职业者排除在外。罗斯IRA计划根据1988年的《纳税人缓税法案》建立,采取了TEE的征税模式,使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独立缴费,甚至在变更工作以及失业后也可以正常缴费进行养老金积累,这就使制度的覆盖人群更多,体现了效率与公平性。在资金管理方面,根据美国的《税收法》,由具有资格的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托管或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