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苗苗
摘要:我国正处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之际,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作为一项服务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福利找到了新的途径和渠道。本文一方面认为政府购买服务从资金、活动空间与合法性等方面积极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困境,如缺乏针对性和独立性、缺乏规范竞标和监督机制、组织专业水平低等,从而政府需要通过一些措施来规避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缺陷。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扶持之手”;“掠夺之手”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5.005
0引言
政府购买服务,即政府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方式,根据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把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来完成,在服务实施完成后,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在国家日益富强、贫富差距日益增大的国情下,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促使政府提供社会福利服务来保障人民的美好生活,維持社会公平与稳定,如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服务、青少年服务等。为了提高行政效率、缓解政府压力,政府将部分职能交由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承担,一方面促进了它们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行政性的管理,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也未能完全发挥出其功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