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琳
新型金融犯罪风险持续上升。今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对于这类现象,监管部门将重拳出击。银保监会表示将持续深入开展宏观政策执行、股权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对打着“金融创新”幌子花式翻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金融创新更加需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这是金融唯一正确的出路。
金融创新的价值不言而喻,但什么样的创新是有价值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在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价值的金融创新,往往处于现有认知的空白和灰色地带。只要是生产性而非掠夺性的,就有一定价值。相对现有秩序,创新有补充和丰富的作用,也有表面上的混乱。
“即使是规避监管的创新,也暴露出监管的漏洞或内在的不一致,是改进监管的契机。”陈道富表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要厘清一个概念:金融创新是市场活力所在,需管制的是掠夺性犯罪,本质上并不是金融,需要引导的是方向,但更要关注监管的合理和有效性,形成相互迭代发展的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