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国
摘 要: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是新中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因素,在不同时期,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关系不同,其变迁结果就不同。农村土地权利制度适应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相反,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甚至受阻。在当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法律逐步实施的背景下,分析其变迁的决定性因素,对于正确分析和理解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权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土地权利;生产关系;生产力;变迁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18-0031-02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产品分配等形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起决定作用的。农村土地所有制是农村生产关系的核心,属于经济基础;农村土地权利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属于上层建筑。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关系,农村土地所有制决定农民土地权利。生产力是引起土地权利制度变迁最重要的因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如果农村土地权利制度适应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就快,农民土地权利的实现就充分;相反,如果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就慢甚至受阻,农民土地权利的实现就不充分。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
建国初,农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家要发展农村经济,带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于是在农村实行土地权利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