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思婷
文前提要:现代社会亲属关系越来越疏离,在继承问题方面产生了很多新问题。民法典继承编更新了现行继承法的不少内容,体现了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
现行继承法从1985年至今已经实施了35年,民法典继承编有不少适应新时代的调整。针对信息时代的新文书形式,还有出生率低、家庭规模很小的新局面,继承编都作出了回应。继承编还完善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补充细化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另外,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为倍受关注的遗产税作了铺垫。
扩大遗产范围和代位继承人范围
继承法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遗产的范围,民法典则采用了概括性的规定,相当于扩大了遗产的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虽然没有明确对网络虚拟财产作规定,但是也留下了虚拟财产可以当成遗产的可能性。
在继承法中,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是没有位置的,民法典则将这些旁系亲人也列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八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