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秀川 李真
【关键词】足月新生儿眼病筛查
【中图分类号】R770.4 【文献识别码】B 【文章编号】1002-8714(2020)05-0268-02
前言:新生儿对世界与周边环境信息的了解主要是通过眼睛观察取得的,婴儿的早期智力发育与双眼正常的生理结构和功能关联密切。视觉发育与正常的眼部解剖结构、适当的外界刺激密切相关,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均可影响视功能的发育,甚至导致不可逆损伤而致终身视力残疾[1]新生儿如患有先天性白内障主要是因为浑浊的晶状体遮挡了外界光带来的刺激,就会导致新生儿的视觉细胞无法正常发育,不仅如此,还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造成影响。因此,早期开展大范围的新生儿眼病普查及筛查,在预防与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1.1一般资料
从2019年1月到10月采集我院1992例足月新生儿作为眼病筛查对象,其中男婴儿1037人,女婴855人。在选择分娩方式时,顺产婴儿1239人,剖宫产753人。出生胎龄为37.12~41.87周,新生儿出生时的体重为2850g-5060g。新生儿母亲妊娠期间出现并发症的为43人,出现宫内窘迫者9人,出现羊水污染的孕妇为61人,而存在家族眼病遗产病史的孕妇为57人。
1.2方法
所有新生儿家属签署检查知情同意书,在出生1天到3天之后就进行眼科筛查,分成初筛、复筛、随访三个部分。初筛需要实施外眼、瞳孔对光反射,广域数字化眼底成像系统进行眼前节、眼底照相及红光反射检查,如果出现异常,检查结果就会被定义成阳性,无法经过初筛。经过初筛的新生儿需要依照相关规定对新生儿的眼睛开展定期的检查与保健,并叮嘱家属定期的进行复查,不同病情的新生儿复诊的时间也各不相同,根据情况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