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业务中“单船公司”模式的操作和法律风险研究

2020-08-14 10:14:40邓甡
中国民商 2020年7期

邓甡

摘要:在海洋工程服务及远洋航运行业中,普遍存在着一种形式较为特殊的公司模式——“单船公司”。这种公司模式源于一些擁有多艘船舶的大型海上油田服务公司、航运公司等主要针对海洋工程作业及海上远洋运输中时刻存在的自然灾害和作业事故风险,充分利用船旗方便国的公司注册登记制度,将公司资产化整为零、分散经营,以达到转移风险、规避姊妹船扣押制度、化解危机等目的。

关键词:单船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南非“关联船”扣押制度

一、单船公司介绍

(一)单船公司的定义

单船公司的概念源于航运业,指仅拥有一条船舶,且该船舶构成该公司唯一或主要资产的航运公司。目前,随着船舶制造工业和海上油气田开发工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从事海洋工程行业的油田服务公司、船舶租赁公司开始为其控制下的作业船舶注册单船公司。

(二)单船公司的业务特征

单船公司作为一种公司形式,具备公司的一般特征,同时,又由于其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又具有其独特的业务特征:一是,注册在船旗方便国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巴拿马、马绍尔、开曼、百慕大、新加波、中国香港等。二是,其全部资产仅有一条船舶,且该条船舶构成了单船公司的主要或唯一(全部)资产;三是,通过单船公司的形式开展船舶的租赁业务及运营,通常是出于规避风险的角度考虑。

(三)单船公司的法律特征

单船公司独立的法人人格是单船公司存在的基础,也是单船公司的最基本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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