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被“约定俗成”的中国“民族民间舞”

2020-08-14 09:21:32李熙鹏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0年5期

摘要:当下有许多词语和概念“不符合”语言规范的语言现象,通过“约定俗成”模式,这些词语或概念在被普遍使用,同时也引起了我们对语言规范化的思考。本文通过对概念产生中“约定俗成”的分析,并梳理探讨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这一概念存在的问题,我们今后要以严谨的态度对概念性的问题。

关键词:民族;约定俗成;中国民族民间舞

中图分类号:J7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20)14-0079-01

一、中国民族民间舞的“约定”过程

“民族民间舞”这一概念的形成和两个板块的合体,在中国古代是没有见到的。但这种舞蹈形态或类型都一直在延续的,“民族民间舞写之一词汇的概念和名称的由来,通过新中国舞蹈历史中梳理,把它暂且分为四个标志性阶段:

最初是上世纪四十年代,出生于西印度群岛的华侨戴爱莲女士,在英国学习了多年的芭蕾舞与现代舞,回到中国后进入广西、康定、四川等地搜集各民族舞蹈,在1946年,在重庆推出了以中国少数民族舞蹈作品为主的《边疆音乐舞蹈大会》,当时采用的名称并不是“少数民族舞蹈”或“汉族民间舞蹈”,而用的是“边疆舞”。虽然在此之前当时的“民族民间舞蹈”的概念还没有成型,但是实体已经传承了很长的时间,在戴爱莲回国后,将这些搜集后,搬上了舞台。同时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到了少数民族舞蹈。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文化事业蓬勃发展,舞蹈事业相继受到发展。1952年建团的“原中央歌舞团”,在《中国舞蹈大辞典》中介绍该团宗旨为:创作有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民族民间歌舞艺术为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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