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5 年内遏制农村陈规陋习蔓延

2020-08-17 02:14
湖南农业 2020年1期
关键词:移风易俗村规民约乡风

2019 年10 月下旬,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1 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文明乡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争取通过3~5 年的努力,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要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农民人情费支出这方面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指导意见》明确5 项举措推进文明乡风建设。①加强党的领导。深入研究当前婚丧陋习、孝道式微等问题的形成原因,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②坚持依靠群众。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让群众真正成为这股新风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③依法依规。对不赡养、虐待父母等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出台有关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要有审查备案程序。对于村规民约当中带有歧视性和违法的内容要及时纠正和废除。④加强教育引导。注重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寓教于事,把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观念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行为习惯和准则。⑤坚持因地制宜。推进文明乡风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尊重当地习俗,考虑群众习惯和接受程度,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指导意见》强调要用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移风易俗中走在前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做出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要建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报备制度;对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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