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奥义:去掉“了”字

2020-08-18 05:53和菜头
风流一代·经典文摘 2020年8期
关键词:鹰隼被告动作

和菜头

在中文写作中,要尽量避免过多使用“了”这个字。首先,在正式文告、通知里,“了”字会破坏文体风格,显得不够专业、严肃和简洁。例如:

17日14点,公司召开了今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会。李总经理主持了会议,就公司上一个季度的工作做了总结,在为全公司员工部署了下一个季度的工作任务的同时,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以上五个“了”字全都是冗词,全部可以去掉,并不影响原意。相反,去掉之后文章变得铿锵有力,动词直接作用名词,中间没有缓冲和停顿,言简意赅。

再比如:

当时,原告沿着河阴路南侧向东步行,路过被告身边时,看了被告一眼。被告随即起身责问原告:“你瞅啥?”原告回答:“瞅你咋地?”被告就对着原告脸上打了一拳,两人遂发生了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打断了原告两根肋骨,打烂了原告一块手表,价值人民币888元。

这一段,除了第一个“了”勉强有必要之外,剩下的“了”字都需要修改,否则全文严重口语化,不适合作为公文。若改成这样,就好看很多:当时,原告沿河阴路南侧东向步行,路过被告身边时,双方发生眼神接触。被告当即起身责问原告:“你瞅啥?”原告回答:“瞅你咋地?”被告遂一拳击中原告面部,两人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致使原告两根肋骨骨折,一块价值人民币888元的手表损毁。

其次,“了”字在语感上有一种强烈的降速作用。它的主要用途是表示状态,或者动作终了,出现在句子中间时,会严重拖慢句子节奏。例如:1.他关上门,拉上窗帘,转身来到床边;2.他关上了门,拉上了窗帘,转身来到了床边。

前一个句子,全部是动词加名词,所以显得动作轻巧快捷;而后面一个句子加上“了”,强调每个动作的完成和终了,于是显得动作从容而舒缓。

苏东坡有一首诗叫《百步洪》,其中有四句诗被后世称颂不已,认为是经典的博喻,把“快”字全然写尽:“有如兔走鹰隼落,骏马下注千丈坡。断弦离柱箭脱手,飞电过隙珠翻荷。”

兔子奔跑、鹰隼落下,骏马冲下千丈坡,琴弦断裂从琴柱上离开,箭矢射出,闪电在缝隙里一闪而过,荷叶翻起露珠从其上滑落,这都是形容快。结构上,都用了名词直接加动词,所以显得节奏非常短,速度非常快,读起来赏心悦目。如果加个“了”,就完全没有这种效果:就像兔子跑了,鹰隼落下了,駿马冲下了千丈坡。断弦离开了琴柱啊,箭矢飞离了手,啊!闪电划过了缝隙,露珠掉下了荷叶。

于是,苏轼就变成了刀郎: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故乡,当我离开它的时候,就像那哈密瓜,断了瓜秧。这里倒真的需要这个“了”,瓜秧断了,思念却从此而起,绵绵无绝期。

最后,虽然“了”字俗人最爱用,但其实它只适合大师用。比如杜拉斯的《情人》开篇: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全文的基调在第一句话就已经定下来:我已经老了。在这里,“老了”的这个状态一直贯穿整部小说,所以,少女时代的那些经历,站在湄公河边等待渡船的时光,在那些闷热房间里发生过的往事,才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正如杜拉斯随后写下的句子: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哪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一个人,不,不是那样,什么人也没有。

“我已经老了”是王道乾的翻译版本,有中文译本把这句话翻译为:我已经上了年纪。这样味道就完全不对了。前者是文艺女青年怀揣秘密回忆终于老去,后者只是女孩子单纯地老了,甚至因为这种老去还略带着一点骄傲:只不过是因为做了祖母、外祖母才变老的。

这么大的区别,只是因为“了”字的位置关系,中文多么奇妙啊!

(邢余摘自“槽边往事”公众号)

猜你喜欢
鹰隼被告动作
卡塔尔人对鹰隼格外痴迷
鹰隼
双被告制度的检视与重构——基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
直击现场:“我单位成了被告”
动作描写要具体
科威特:鹰享有专属护照
我被告上了字典法庭
一只鹰隼滑过暗夜
分期还款约定落空 债权人主张全数还款未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