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研究

2020-08-23 12:49崔文
数码设计 2020年4期
关键词:信用体系民商法构建

崔文

摘要:作为当代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制度,法律在我国的发展中十分重要,能够有效的保障人们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从经济角度来说,法律能够从诚信角度保障经济市场的正常秩序。本文首先对民商法信用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提出了在新时期内如何构建民商法的信用体系,从而促进我国当前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129(2020)04-0156-01

Absrtact:As a contemporary mandatory binding system, the law is very importa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can effectively protect people's behavio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Especially from the economic point of view, the law can guarantee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economic market from the honest point of view. This paper first gives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credit system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and then puts forward how to construct the credit system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in the new period so a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urrent society.

Key words:civil and Commercial Law;Credit System;Construction

我國发展至今几千年来,留下了很多的千古美德,其中,诚信就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也是人与人之间不可缺少的准则。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素质教育的普及程度不够,使得当前社会出现了很多为了利益而产生的不诚信的问题,比如诈骗、造价等等,加重了社会的管理难度。为了能够尽快消除这种情况,我国开始从法律上制定相关的制度来约束这种行为,以强制性的要求让居民遵守,从而提高我国经济市场的有序发展。

1 民商法中信用的概述

由于人口众多,我国建国至今还不到一百年,在各方面法律中对于诚信一词的具体概述还并不统一和明确[1]。特别从当前社会的经济来看,很多学者进行了多次探讨,认为诚信在当前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中十分重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前人们的民事人格。民商法的提出,将信用进行了体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人们进行商品的经济交换,其中包含了人们的意志以及能力的展现。也就是说,从当前社会的商品交易情况来看,信用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说,一个信用更高的企业获取的利益要比同行业中信用低的企业获益高。对于企业来说,信用十分重要,能够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整个行业的秩序维持也起到了基础作用。从一方面来说,当前民事的主体是否被人们信赖,有积极的评价,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是有信用;从另一方面来说,对于民事主体来说,信用也是企业当前必须要遵守的义务[2]。总的来说,信用十分重要,对于民事主体来说,主要是通过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对其偿还能力以及其商品的正伪性进行评价判断。

2 新时期中民商法商用体系的构建

2.1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提高其信用价值。对于民事主体来说,虽然社会中将信用认定为是必须履行的道德准则,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在对于民商中信用的相关法律依据还不够完善,信用只能依靠民事主体主动去进行实践,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过,随着《民法通则》的提出,当前的民事活动中,信用已经成为了作为重要的法律准则之一[3]。所以,我国必须要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提高当前民事活动中信用的价值,采用强制性的制度来约束民事主体的行为。首先,需要在法律中将民事主体应当尽到的责任以及范围进行规定;其次,政府必须要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远离企业的相关行为,从社会的角度上免去人民群众的疑惑;最后,需要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提高民商法的地位。

2.2构建信用体系中的信用权。要想完善当前的信用体系,首要条件就是信用权的构建,从法律角度保障信用的权利和地位。在进行具体的构建时,必须要从法律角度上进行建立,将所谓所谓额的信用权建立在个人人格的权利范围之内,将信用的主体以及其发挥的作用含义等内容进行确定。从信用权的主体来说,不管是公司的法人还是自然人,都能够拥有信用权,也就是说,人们在使用信用权时,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果人们对于信用权的使用超出法律范围,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新时期的到来,民商法的建立也涉及到了信用权,对于当前时期的民商发展来看,信用权的构建十分重要,是民事主体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2.3构建企业的信用体系。在当前的民事主体中,企业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为了能够完善民商法的信用体系,就必须要构建企业的信用体系。从当前我国的市场活动中,企业在行驶权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遵守一定的义务要求,比如信用。在传统企业的民事活动中,大部分企业的信用履行基本靠自觉,这种自觉无法保障,使得市场极为混乱。所以,民商法的提出,就是在法律上规范了信用的义务权利,从而能够强制性的让企业在行驶民事活动时,严格履行信用。另外,对于企业采取的不信用民事活动,还必须要予以一定的制裁,从而保障市场的有序。对于企业的信用来说,关系到很多人,比如债权人以及利益人,信息体系的建立就必须要确定人和资产的影响,因为衡量企业的信用,主要是通过企业的偿债能力以及其对于义务的履行能力进行决定的。从人来说,企业中人的信用与企业所获取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必须要严格履行义务,才能够保障企业的利益。从资产来说,包含企业所拥有的动静态资产,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将资产与信用有机结合,从而构建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

2.4构建个人信用体系。除了企业以外,民商法中关于信用体系的建立还包括个人的信用体系。在具体的建立过程中,民商法除了要尊重个人的信用权,保障其隐私,有需要对其的信息进行获取,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矛盾的,所以,必须要构建一个个人的信用体系,对获取信息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规定,从一定程度上在获取信息的同时,保障个人隐私,避免被不法分子获取使用。

结论: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信用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民商法的信用体系建设只有利,并无坏,它能够在保障个人利益的基础上,维持市场的平衡。也就是说,信用体系的建设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赖翔宇. 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与分析[J]. 法制博览, 2015(15):287.

[2]章渊. 关于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思考[J]. 法制博览(中旬刊), 2016(03):76-77.

[3]苏颖. 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思考[J]. 职工法律天地, 2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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