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乐器“笙”的形制变革及其功能演变研究

2020-09-03 02:19庞小肖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3期
关键词:声部乐队旋律

【摘  要】笙,是我国著名的民族乐器之一,属簧鸣类乐器。本文结合历史资料分析了笙的形制的历时性演进,并且梳理了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音乐表演中所发挥的功能的演变,以期为笙的表演者、爱好者和研究者提供一些启发。

【关键词】笙 ;形制变革; 功能演变

1.笙的形制变革

中国民族器乐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笙这一古老的簧管吹奏乐器经历了多次形制的变革。在中国历史上,笙属乐器的名称众多,早在殷墟甲骨文中就记载了笙属乐器的之一“和”字。从先秦典籍来看,是用“竿、笙、巢、和”四个字来区分大小种类之笙属乐器。周至春秋时期,笙作为宫廷乐奏中常见的乐器之一,它的发展程度已经非常高了。事实上,笙和竽在当时都是重要的吹奏乐器,它们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笙体小,簧少;竽体大,簧多”。目前出土的笙属乐器以春秋战国及汉代居多,有十管、十二管、十四管、十八管、二十管等形制。排列方式也以前后两排对仗形式居多,笙斗则分鲍制与木制两种。目前,世界上保存完好的最早的古代笙竽,是日本奈良正仓院里的六件乐器。这六件笙竽都是十七管,而唐代的这几件笙竽的音位排列与形制特点,都与战国和汉代的笙竽有明显的传承性。最早记录笙的具体音位排列的是宋代陈肠的《乐书》。其中记载了宋代流行的三种十九簧笙。当时把古代非常复杂的笙的规格,统一成了十九管十九簧,就有了宋代的三种笙制—“和笙、巢笙、竽笙”。

宋代以后,笙类乐器逐渐没落。竽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笙作为笙类乐器的统称,也出现了倒退,不仅十九簧笙不复存在,就连十七簧的笙也多为十七管非满簧笙。明清两代所见居多的十七管笙,其簧多为15、14、13、10、9簧之间。此外,以河南地区为代表,出现了双排管苗排列以及三排管苗排列的两种方笙,并且管数也是以十四管或十八管居多。二十世纪上半叶,除了以河南及安徽等地区为代表的方笙外,主要流行于中国大江南北的仍然是十七簧非满簧圆笙。新中国成立后,一批笙演奏家开始了笙的改良运动。胡天泉创作笙独奏曲《凤凰展翅》把十七管十三簧的笙改良为十七管十七簧。之后又在创作的过程中改良为二十一簧。另一位代表人物是闫海登先生,他为了笙独奏曲创作及演奏的需要,又相继在二十一簧圆笙的基础上出现了二十三簧、二十四簧、二十六簧、三十二簧等不同形制的圆斗笙,使笙的形制不断完善。之后为了顺应新时代民乐中各种调式的演奏和满足乐队合奏的需求,一些笙演奏家开始制作半音笙,并根据河南方笙的排列方式出了三十二簧键笙。之后王慧中等几位先生改革出了二十六簧全键半音笙。他又在赵宏亮先生的协助下,将三十六簧键笙改良成三十八簧键笙。

2.笙在乐队中的功能变迁

笙作为具有三千多年历史的中国乐器,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值得关注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演出中,笙的功能存在着变异。

2.1笙在古代乐队中的功能演变

据历史记载:西周时期就有笙奏三曲《南陔》《白华》《华秀》的记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宫廷举行的大射仪,燕礼等仪节中,便以笙为主奏乐器,加入钟、磬等其他乐器的合奏,已盛行于民间。秦朝时上层社会和宫廷音乐中已有了大型的竽合奏乐队,笙在乐队中的地位也十分重要,为五音之长,笙在当时乐队中处于领奏和主奏地位。汉代以后,中国音乐发展进入中古歌舞伎乐时期。汉代丝竹乐中出现频率最高、职能较重要的是笙和瑟。《周禮》中还专设“笙师”一职,诗乐中有六“笙诗”,有乐而无辞。丝竹管弦乐经过周秦以来的发展演变,到汉代已具有明显的世俗娱乐功能。隋唐时期鼓吹乐发展兴盛,笙在雅乐鼓吹乐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有合奏,协奏和伴奏的形式。明清以后,民族器乐的表演形式又逐渐演变出了几种类型:丝竹乐、鼓吹乐、吹打乐等。

2.2笙在现代民族乐队中的不同功能

笙不仅在中国古代音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进入近现代以来,特别是在建国之后,随着大型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笙的功能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建国以后,大型民族管弦乐队逐步发展壮大,走向成熟,为笙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创造了巨大的空间。目前,大型民族管弦乐队是由管声部、拉弦声部、弹拨声部、打击乐声部组成。笙就属于吹管乐声部。在吹管乐声部中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大型民族管弦乐队中基本都实施了笙的系列化,由高音声部、中音声部、次中音声部、低音声部组成。笙已成为民族乐团中最中最重要的常规乐器。这种宽度的乐器音域已经能够适应民族管弦乐队的需要,与交响乐队的配器也基本吻合。此外,笙作为独奏乐器,还可以演奏许多独奏曲、协奏曲,还可用于乐队的领奏。而在乐队中作曲家常把它视作民族管弦乐的和声配置基础及旋律声部,甚至把高、中、低音笙组成一个笙组的演奏形式来演奏中外世界名曲。由高音笙、中音笙、低音笙组成的笙组,可以使民族管乐的声部更加融合和交响,可以演奏出很多不同效果的乐曲。可以说,在一个完整的中国现代民族乐团中,一定会有笙组的存在。

整体而言,笙在现代民族乐队中具体的作用有:旋律演奏、和声演奏、双声部演奏、副旋律演奏、繁简演奏、节奏演奏等等。

(1)笙的旋律演奏功能—是指在乐曲演奏当中,作曲家单独为笙写的若干小节的旋律演奏片断。演奏当中,以笙演奏为主,其它乐器为辅。

(2)笙的和声演奏功能—是笙最为常用和重要的演奏方式。作曲家运用的笙的丰富和声效果,在旋律进行当中起到衬托和基础作用。

(3)笙的双声部演奏功能—是作曲家为了达到一种独特的视觉效果为某一旋律进行中写的双声部。

(4)笙的副旋律演奏功能—作曲家为了某种主要乐器起到衬托作用,为笙写的配器。整体效果十分丰富、谐和。

(5)笙的繁简演奏功能—是指传统演奏中,笙的即兴伴奏中所通常采用的演奏形式。它在演奏中,往往将快速音符改成为慢速音符。

(6)笙的节奏演奏功能—是指笙在乐队中除了表现和声效果以外的另一种重要作用。由于笙是吹管乐器,有强烈的音头效果,强弱分明,十分的明显的节奏感,特别是笙有多种节奏型的表现形式。如单吐、双吐。三吐等,对增加笙节奏感有着锦上添花的作用。

3.结语

笙族乐器从各种名称的称谓逐步统一,形制经历了从双排弧形音位排列向“马蹄形”音位排列发展的过程。簧数也经历了加加减减的变化。从民间流行的传统笙发展到现在的庞大的笙家族,从伴奏发展到各种不同演奏形式、演奏技巧及功能的挖掘与出现,许多音乐爱好者和工作者都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为笙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赋予了这种古代乐器一次又一次的生命力。笙—这一古代民族乐器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也凝聚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情感,相信这一古代乐器将伴随着中华民族一起越走越繁荣!

参考文献

[1] 钟之岳:《论笙形制的变革对其演奏艺术的发展影响》,上海音乐学院硕士毕业论文,2009年。

[2] 刘洋:《唐代宫廷乐器组合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08届申请博士学位论文。

[3] 周鑫效:《继承传统 突破创新—浅谈笙在乐队中的作用》,人文论坛,2009年。

[4] 王传飞:《相和歌辞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5] 晏景晟:《笙的发展演变史》,《戏剧之家》,2017年第08期。

作者简介:庞小肖(2000.-),中国矿业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音乐系2017级音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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