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抑商政策的历史政治学分析

2020-09-03 11:04王清华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3期
关键词:影响

王清华

【摘  要】重农抑商政策为古代王朝广泛采用,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专制统治秩序,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此,各王朝统治所面临的不同的形势要求重农抑商政策有不同表现形态。基于对古代王朝重农抑商政策的梳理,归纳各个王朝采取重农抑商政策的的缘由,即维护专制统治的需要、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要求和敦风化俗维护纲常礼教的需要。出于政治维稳、经济剥削和社会教化的需要所推行的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古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有促进小农经济发展、维护统治秩序和推动爱好和平、勤劳等民族精神的形成的积极影响,同时也有阻碍商品货币经济发展、阻碍社会政治进步和阻碍民主、平等和宪政思想发展的消极影响。在摆脱“德治”“仁政”等古代意识形态影响下审视重农抑商政策对于思考当今中国政治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重农抑商;原因;影响

“重农抑商”是贯穿古代中国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的推行仰赖于先秦诸子的理论论证与建立在地主经济基础之上的专制统治维护的需要。将“重农抑商”这一理论诉诸实践者——商鞅以其强腕在西北边陲的秦国厉行“重农抑商”,政治家管仲亦在东部富饶的齐国推行这一国策。秦统一六国后延续商鞅之政,自秦至清历代王朝都将农业视为本业,将商业视为末业,各朝尽管重农与抑商的程度不一,但大抵都推行這一国策。“政治-行政二分”原理也适用于中国古代政治,虽历代皆奉农业为本业,未见农民得其地位,各朝推行贱商抑商的方略,可商人早已富贵,这与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实质有着莫大联系。这看似与本文探讨的主题不相干,实则廓清政治方略与行政管理二者存异则更便于论证,即本文探讨的重农抑商这一问题更多地停留在政治方略层面,对于执行效果的偏差尚有待交代,如若二者交织论证则略显混乱。

1.中国古代各王朝重农抑商政策演变

1.1先秦重农抑商政策

战国时期,重农抑商政策推行较为彻底的国家属秦国,商鞅变法主要内容就是围绕重农展开,其他诸侯国如齐国管仲改革、魏国申不害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行了重农抑商政策。

(1)秦国商鞅变法中的重农抑商政策。商鞅的重农政策服务于兼并战争,故对农业格外重视,将粮食视为财富的象征。重农举措主要体现为“劫以刑”,即用严酷的刑罚恐吓非农群体;“驱以赏”,以官爵作为对力耕者的奖赏;强管理,如厉行愚民政策、取消杂技表演、取消旅店以限制人口流动、禁止自由迁徙等。

抑商的目的在于重农,因此抑商仅是手段,而非目的,由此,商鞅围绕重农推行了一系列抑商政策:紧张将粮食作为商品以防囤积居奇;加征商业赋税;商人及其奴仆皆负担徭役;抬高粮价以加重商人负担;对盐铁等商品实行国家专卖等。

(2)齐国管仲推行的重农抑商政策。管仲的“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民富则国强”,其志在富民。围绕富民这一核心主张所进行的重农抑商实践相较商鞅而言并不彻底。管仲旨在抑制私商而发展官商,以抑商为手段鼓励农业发展。利用货币发行干预市场,垄断盐铁经营,甚至通过政治强权以“国贫而用不足”的名义低价收购富商所存粮食,最终将商人利润剥夺使其破产而自觉从事农业。

他认为民富之根本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业重在厚生,即“辟田畴、制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对于土地税收采取“相地而衰征”的等级税制;实行粮食“准平”政策以保护农民,抬高粮价以鼓励农耕;推行“山泽各致其时”的“环境保护法”,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持水土、保护鱼鳖的繁衍。

1.2秦汉-南北朝重农抑商的政策

秦始皇并未延续商鞅变法所定的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而是采取农、工、商并重的经济政策。秦只在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将商人同“治狱吏不直者,诸尝捕亡人、赘婿”列为贱等,后将其发配戍边。而秦对农业的重视已经上升到法律高度,颁布《田律》、《仓律》、《戍律》和《司空律》等法律加强对农业生产、农作物存储、劳动力戍边、犯人以劳抵罪等事项做了严格规定。但是秦苛捐暴政、大兴土木、耗费劳力,致使法律重农而农贱。

汉朝初建,民疲国穷,百废待兴,亟须以发展农业以促使政治稳定,削弱私商以保障国库充盈。对于日渐发展的私商,汉朝延续了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规定商人不准着丝衣、不准乘车、不得购田、世代不得为官为吏、单列户籍且地位置于农民之下;沿袭战国时期的“平准”政策,贵买贱卖以压缩商人利润;设均输官收取工官所制贡品,并将余下贡品售卖以降低商人利润;继续沿袭盐铁官营并实行手工业官营,进一步压缩私商生存空间;征收双倍算赋,并推行“算商车(船)”“算緡令”和“告缗令”以对其财富征税。

汉初鉴于农业劳动力锐减的局面,汉高祖刘邦为恢复农业生产推行兵士复员归家务农,并免除军士卒徭役;让流亡之人“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 皆免为庶人”;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约法省禁, 轻田租, 十五而税一, 量吏禄, 度管用, 以赋于民”。文景时期,帝王及王后以身示范耕田纺织,以鼓励耕织;实行三十税一,并免田租十二年;多次大赦天下以补充劳动力;废严刑酷法,废连坐制,以减轻农民负担。汉武帝改良农具,发明耦犁以增产粮食;实行屯田制,重视开垦西部边陲荒地;兴修水利,在黄河流域修建水利工程如龙首渠、六铺渠、白渠、成国渠等,在江淮流域修治天然坡,东南实行排水筑堤、改良农田,西北边陲修建坎儿井以储雪水。王莽新朝欲行均田废奴之制,但始终未能施行。汉光武帝为颁布法令释放奴婢,并推行”度田“,核查田亩数量、户口及年纪,旨在抑制豪强兼并。汉章帝以亩定税,按土地收获量课税。汉明帝任用王景、王吴耗时数年修整黄河、汴渠,实现黄汴分流,并将两岸淤土辟为良田。

按理应论述魏晋时期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可这段时期对农民的盘剥严重,社会贫富差距巨大,豪强士族日渐强盛,农民大多沦为奴隶或半奴隶,故不对其进行论述。南北朝分裂割据,未有统一之政策,重农抑商政策亦有不同,下文就施行此政的南朝宋武文二帝时期的重农政策做简要梳理。

宋武帝刘裕平民出身,曾官拜宰相,生性简朴,清简寡欲,施行德政。具体概括有五:一是赦免判刑五年以下的囚犯;二禁绝豪强霸占山泽,与人民分利;三减轻劳役赋税,并免除荆州、雍州人民租税;四是减少兵户,禁止地方政府滥征兵役;五是减免百姓租调,令官府物资自行备款采购,不得在民间勒索。宋文帝善承父志,致力农桑,奖励耕田,并令地方官员尽力劝农,推选模范农民以示鼓励;减免租税,宽减收取百姓各种欠项;禁止征用老弱服役;注重救济振恤。

1.3隋唐-宋元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

隋文帝时期施行重农政策,对于商人贱而不抑。减轻赋调,轻减力役,建立义仓,提高课征对象年龄,免除妇女、奴婢、部曲之课,免除酒税、盐税。隋炀帝荒淫无道、大兴土木、不惜民力最终使隋二世而亡。

唐代也仅是在政治社会地位上贱商,如禁止商人子弟为官、禁止商人骑马,对商人多征收20%的税收,而不采取严格的抑商措施,并出台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法律以促进商业发展,如设置“市坊”制度以限制商业活动的时间和地域。尽管如此,唐代依然坚持以农为本的基本国策。唐代重农政策主要体现为施行均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地租四十税一、每丁每岁更役20天,相较汉朝服役三十天减少三分之一;施行府兵制,免除人民兵役;调输棉帛量远低于西晋和北魏。唐代格外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在天寶之前的余年间,唐代农田水利建设遍及全国各地,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高潮。发展的重点在关中,其次为河东道、河北道及河南道三河地区及西北边区,南方的农田水利发展迅速,但更大的高潮在中唐以后。”唐武则天组织力量编写农书《兆人本业》,作为地方发展农业的指导性文件。唐代将“户口增加、田野垦辟”作为地方官员考核的主要标准,以鼓励官员勤农。为保障农业劳动力鼓励早婚早育,并实行奖励生育的政策,以促进人口繁衍。推行非劳动力人员回归农业,如释放宫女、赎回奴婢和俘虏为农民、强制僧人还俗等。注重改进和保护生产资料,推行曲辕犁以提高农业生产力,禁止屠宰牛马驴骡等大型家畜,并多次为农民购买耕牛。为应对自然灾害,建立完备的仓储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家庭,都有性质不同的仓储”。

宋代时期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已基本完成,太湖流域已经成为全国粮食的主产区,宋朝在此大兴水利,如治河筑堤、清除杂草、开辟荒土、修正圩田,极大地促进了该地区农业的发展。但是宋朝重农并非重农民而是重农业产出,不抑兼并便是一例。宋朝对于商业并不加以过多限制,仅对一些行业实行专卖禁榷制度以充盈国库,涵盖盐、酒、茶、铁、矾、香料、煤等商品。

元代统治者认识到农业税收的重要性,故十分重视农业发展。主要做法有:设置专门的劝农部门,如劝农司,虽多次更名但职能一致;颁发《农桑辑要》一书送至全国各地;地方衙门张贴“耕织图”,鼓励尝试种植棉花和恢复桑麻的种植;设置农村自治组织“农社”,并颁布农桑制度;设立农业学校,教授农民子弟读书识字,优秀者可被地方衙门征用;开展军屯、民屯,积极开发边疆土地;在南宋水利建设的基础上继续修建水利设施。元朝对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并不采取抑制政策,反而鼓励和保护工商业的发展,促进南北经济的联系,并大力发展海外贸易。

1.4明清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

相较唐宋而言,明清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可谓是贯彻到底。明朝曾下令“严厉禁止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明代中叶为解除繁苛之赋役,遂奏请实行一条鞭法”;严格限制“四民”的出行、严禁沿海居民出海与外国商人互市、对商人征收重税。但是这一政策在明朝中后期发生松动,逐渐走向农商并重的政策道路。

清朝时期对于农业格外重视,限制棉花仲旨、部分地区限制烟茶种植以保障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实行摊丁入亩,鼓励人口生育;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改良农作物品种、推广新式农具。但是对商业进行严格的抑制,实行严格的禁海令,只允许“广州十三行”一口通商;要求沿海居民内迁50里;对商人征重税,税外之税、巧立名目、各种规费使得商人苦不堪言,“贸易禁令与税收弊政严重地损害了商贾的利益,危及商品流通的发展”;利用商帮加强对商人的控制。

论述至此,对中国历代的重农抑商政策基本完成了梳理,由于资料搜集有限,不免会挂一漏万,但重农抑商政策各个朝代做法虽不一致,但是其初衷都是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有效统治,下文就中国古代选择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进行探讨,行文逻辑不再囿于朝代顺序,而是采取整体视角展开分析。

2.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

2.1维护古代专制统治秩序的需要

重农抑商政策兴于战国,处于新旧生产方式交替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维护其尚不稳定的统治需要采取消弭动乱根源的政策。“农业是古代世界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经济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状况、国家的财政状况和国家的盛衰存,而且农业生产有分散性、孤立性、封闭性和脆弱性的特征,耕作空间相较商业更为固定,农民的统治较为容易。商人与商业往往被视为危及统治的隐患,因为其流动性大、资财充盈、易聚集联合、善囤积居奇,商业活动往往会诱导农民弃农从商,进而破坏古代政府财政基础。 因此,古代统治者将商人和商业视为国家动乱的根源,认识到这一点后,统治者采取一系列限制商人和商业的举措,尤其是要求商人子弟不得入仕为官的政策则体现出统治者极力规避商人参政。由于商人、商业对社会经济流通不可或缺,因此各个朝代多在朝代初期对商业加以限制以稳定统治秩序和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待国家实力恢复后便适当放松对商业的限制。

2.2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要求

地主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地位是通过收取地租的形式得以体现。地租获取的多少取决于土地耕种量,土地占有数量和劳动力数量是两个关键变量,但当商业资本侵入农业生产环节中就侵蚀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基础。商业一方面通过高额利润吸引大量劳动力弃农从商,从而减少国家赋税基数、徭役对象、后备兵员。另一方面商业资本投资土地,商人转而成为商人-地主的混合体,商人大规模兼并土地,破坏自然经济的发展,造成地主阶级的利益受损。除商业资本侵入农业生产环节外,商人具有深刻的投机性质,通过商业投机、囤积居奇、勾结官府,商人借此牟取暴利,危害到国家财政安全。

2.3敦风化俗维护儒教纲常的需要

儒家代表人物孟子主张统治者应施行仁政,而仁政则需要“为民制产”,因为“无恒产者无恒心”,若没有恒心则会“放辟邪侈,无不为己”,也就会导致民风日益败坏。儒家素来宣传“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商人喜好投机、“重利轻别离”,有违儒家宣扬的义利观,不利于统治者借助儒家学说开展教化工作。唐太宗对以农为本不仅作为一项经济政策,更是作为一项驭民之术来实施。他认为以农为本可以禁绝浮华,劝课耕织,使民还其本,俗反其真,则竟怀仁义之心,永绝贪残之路。让人民固守耕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愚民的目的,因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固着在土地之上,人民一方面可以养成勤劳、朴素、节俭的品格,另一方面会在乡里、宗族制度的规约下遵守法律、礼俗,进而减少动乱的可能。

3.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影响

3.1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积极影响

(1)有力地维护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上文论及中国古代小农经济具有脆弱性的特征,农业生产具有较大的风险,而农民抗风险能力较低,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风险规避举措,诸如义仓制度、免税政策、政府借贷政策等,有效地克服小农经济的脆弱性。以“一家一户”、耕织结合、自给自足的为特征的小农经济是我国古代经济的基础,这一基础地位是由当时地理环境、生产水平所决定的。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工具的改进、赋税徭役制度的改革、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充足对于古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为我国人口的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人口的增长推动了生产力的提升,进而促进了国家的繁荣。概而述之,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小农经济脆弱性的特征,通过实施一系列利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人口的增长,人口的增长产生的需求又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2)有效穩定了专制统治的秩序。统治阶级实施重农抑商政策的初衷便是维护其专制统治,其专制统治的维护需要尽力克服一切有害于统治的因素。首先,统治阶级通过压制商业的发展,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力(入仕为官)、限制土地占有、降低其社会政治地位、征收其高额税收,甚至巧立名目占取商人资财、利用商帮控制商人行程,发展官商以与私商争利等,通过一系列抑商政策把商人流动性、易聚集、喜囤积居奇等危害降到最低,从而使国家掌控商业运转,避免商人乱政现象出现。广大农村是古代统治者的基础,税收、徭役、兵源等都出自农村,农民又具有安土重迁的特征,久居一地易于管控,并且通过一整套乡里、乡约和教化制度将农民严格控制在土地之上,让其难以形成叛乱割据之势。实施重农政策则有利于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国库充盈,国家应对战乱、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因此,农业、农民、农村牵一发则动全国,维护好“三农”是国家发挥在哪的重中之重,“三农稳”则国家稳、国家强。

(3)促进了爱好和平、勤劳民族精神的形成。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是中华各族人民社会生活的反映。既然中华民族精神形成于漫长的社会发展历史之中,贯穿中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的“重农抑商”政策对于民族精神的形成则有着重要作用。古代农业生产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战乱必定危害农业生产,直接影响农民生存。秦汉之交、汉末三国、南北朝、安史之乱及五代十国等时期,将农业生产重镇--黄河流域的农业生存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大批农田荒芜、农民大批南迁、文化日益凋落。因此,农业生产最重稳定,重农亦重视和平,无论是内部和平,还是外部稳定都是古代统治者所追求的,利用茶马互市、给予岁币等形式稳定边疆以促进维护生产。在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不会主动侵略其他国家,商业具有逐利性,往往为追求利润不择手段,诸如欧美非“三角贸易”、殖民地争夺战争等都反映了以商业为主的国家和民族本身就带有攻击性质。从重农政策来解读“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爱好和平”亦有一番道理。古代农业耕作只有人力、畜力可用,并无现代机械,因此常年耕作的民族大多练就了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3.2中国古代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消极影响

(1)阻碍了中国古代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断不可认为中国古代工商业未得应有之发展,而是未得已蓬勃发展。古代抑商政策的确羞辱商人、重税于商人、限制商人置田等,但是仅对私商而言,官营工商业反而在抑制私商得环境中得已发展。官商这一群体得崛起导致吏治日趋腐败,清代曹氏一门的富有皆仰赖于曹寅所任管理江宁织造、巡视两淮盐槽监察御史两职,可见官营工商业是滋生腐败的沃土,阻碍了资本的正常流通。因此,官营工商业虽发展势头较盛,但是其性质类似于“官僚资本家”,对于国家财富的增长是百害而无一利。私商活动被严格限制,盈利空间被官商大幅压缩,至明清海禁政策一出,工商业大为凋零。商人大多鉴于发展前景无望,大多选择将商业资本投资土地,尽管许多朝代都有抑制兼并之策,但是朝代中后期兼并日趋激烈,商人大多摇身一变成为地主,跻身统治阶级。商业资本的流失又进一步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使中国曾实现从小农经济转向资本主义经济这一历史重任。

(2)阻碍了中国社会政治的进步。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初衷是维护专制统治,用政治强权遏制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遏制新兴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政治强权过度干扰经济发展,甚至违背经济发展规律,造成了社会进步趋势在政治强权下难以推进。这种问题在明清时期尤为突出,明中叶以后逐渐强化海禁政策,在西方重商主义日趋强大之际仍然坚持并强化重农抑商政策。重农抑商政策强化了封建经济的生命力,即便在鸦片战争以后自然经济的调适能力还是十分强的,这样就造成了清代后期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半封建社会的帽子直到新中国成立才摘除,可见古代重农抑商政策影响之甚远。

(3)阻碍中国民主、平等和宪政思想的发展。任何一个专制政权都不会承认人民主权的,但是古代劳动人民已经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就导致古代反抗的目的并不是争取权利,而是为了推翻一个专制政权再复制一个。这种专制意识之深我想一部分源于重农抑商政策,贱商之政剥夺其政治参与权利,商人权利得不到应有之保障。而农民常年耕作于田间,受教育乡里,求知于四书五经、受制于三纲五常,农民常年耕作不问人间是非,逐渐丧失政治参与热情,最终演变为政治冷漠,驯化为典型的“愚民”、“顺民”。重农抑商政策下竟分“士农工商”四民,人分等级、优劣,自然就泯灭了社会平等之追求,商人之得求诸于官僚、将资本置换为田宅,求诸官僚则逐渐形成中国古代官商勾结之弊病,士人居高层必然形成重官之风气,不利于官民平等思想的形成。本文第一章以冗长的篇幅论述了古代主要朝代的重农抑商政策,每一朝代的前、中、后期所采用的重农抑商政策各有不同,这就导致一个朝代并无定法,政策法令自君主出的人治风气愈发高涨。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本不在本文探讨范围内,但是这里有必要说明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并不在完整意义上得以执行,制度-人事被钱穆先生认为是解读中国古代政治的两个视角,制度虽设,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重农抑商政策并未得到真正执行,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法律并未得到贯彻执行,上至朝廷百官,下至平民百姓对法律的认同程度可想而知,何谈宪政精神的养成。

4.结语

重农抑商政策各朝各代做法不一,重视程度不同,但是其目的是一致的就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各朝各代基本是以战争建国,就会导致朝代前期面临恢复生产的任务,此时重农抑商政策便会被统治者加以重视并获贯彻实施。一旦朝代恢复生产的任务基本完成,官吏士绅不满利益分配往往会勾结商人或自己扮演官商来窃得更多的社会财富,往往会出现“农夫贫贱而商人富贵”的反常局面。因此,探讨中国古代史务必不可相信统治阶级高扬的“仁政”“德治”这一套,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也全然是维护统治的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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