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专项规划的探索和思考

2020-09-07 07:57:22吴修民王微恒顾爱东
写真地理 2020年22期

吴修民 王微恒 顾爱东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机构职能改革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高强深化,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的积极性大增。在原有规划体系中(主要是指国土、城乡规划)文化遗产专项规划的法律地位不甚清晰,加之自身未成体系,造成该专项规划难以落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国土、城乡规划的冲突在所难免。本文以浙江省文化遗产类空间专项规划编制为例,初步分析此类规划的定位及编制技术要点,以期探讨文化遗产专项的体系建构。

关键词: 历史文化;遗产空间;空间规划;专项规划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733(2020)22-0240-03

1 背景与时机

历史文化遗产空间是因人类活动而具有特定文化意义的国土空间,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是其核心组成要素。长期以来,历史文化遗产类规划作为文化资源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依法审批公布后作为指导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强调涉及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利用强度及建设控制要求等强制性内容纳入所在城镇总体规划,其他相应内容与各职能部门的专项规划衔接。但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的是其所强调的“纳入与衔接”效力非常有限且较为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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