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延秀,席少阳,马 毅,2,林 丽,2,詹志来,晋 玲,2*
(1.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2. 甘肃中医药大学 中(藏)药资源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00;3.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药资源中心,北京 100700)
鬼箭羽始载于《神农本草经》[1],列为木部中品,为卫矛科植物卫矛[Euonymusalatus(Thunb.) Sieb.]的具翅状物的枝条或翅状附属物,苦寒,具有破血通经,解毒消肿,杀虫的功效。目前,随着对鬼箭羽的研究及开发利用的扩大,已有多个省市将鬼箭羽纳入地方中药材标准及炮制规范中,市场需求也逐渐增强,出现了市售混乱现象,对规范炮制以及临床安全有效使用造成一定影响。鬼箭羽的相关研究主要是现代药理研究,而本草古籍等文献考究则相对较少。因此,本研究通过对鬼箭羽进行本草考证,为其安全使用、道地产区、炮制方法的确定以及综合开发利用提供本草依据。
鬼箭羽以“卫矛”之名记载于《神农本草经》[1],“一名鬼箭。<广雅>云:‘鬼箭,神箭也。’杀鬼毒虫疰。”《吴普本草》[2]云“鬼箭,一名卫矛。”《药性论》[3]记载:“鬼箭,能破陈血,能落胎,主中恶腰腹痛及百邪鬼魅。”《本草经集注》[4]《新修本草》[5]记载:“……其茎有三羽,状如箭羽,世皆呼为鬼箭。”《证类本草》[6]《本草衍义》[7]等著作以“卫矛”记载。《名医别录》[8]记载:“卫矛,去白蟲,消皮肤风毒肿。”《本草图经》[9]记载:“卫矛,鬼箭也。其木亦名狗骨。”《本草纲目》[10]时珍曰:“刘熙释名言齐人谓箭羽为卫。此物干有直羽,如箭羽、矛刃自卫之状,故名。”《医学入门》[11]记载:“茎长四五尺许,其干上三面如锋刃箭羽,故又名鬼箭羽。能杀虫祛风邪难入。”《本草备要》[12]《冯氏锦囊秘录》[13]记载:“卫矛一名鬼箭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