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划定方法的探讨

2020-09-09 00:39侯德琦
山西化工 2020年4期
关键词:厂界导则污染源

侯德琦

(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1)

引 言

2018年7月3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以下简称2018版导则)并于2018年12月1日实施。该导则从明确修订需求至发布历时近四年,提出了很多适应新形势的方法以及很多新概念。这些修改一方面完善了导则体系并与我国新的环保形式接轨,但另一方面,对于环评从业人员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在新导则背景下,如何按照新导则编制合理的大气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专章,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作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对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划定,在请教相关导则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一些相关经验,在此汇总成文以供相关从业人员探讨交流。

1 新旧导则对于大气环境防护区域确定方法上的区别

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概念,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以下简称2008版导则)首次提出,2008版导则在“术语与定义”3.13[1],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了定义,即“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在“10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中对距离的确定方法及参数选择、管理要求做了说明,影响计算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为:1) 基于估算模式;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首先应满足厂界达标,即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相应的排放标准对标);3) 以无组织排放源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确定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4) 多种污染物分别计算,以计算出的最大距离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3]。

在2018版导则[4]中,对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区域的计算方法相比旧版导则有了相当大的变化。归纳起来变化主要为:1) 基于aermod进一步预测模型,预测结果更为合理准确;2) 同样是满足厂界达标为前提,但预测污染源包含所有污染源(改扩建项目包括全厂现有污染源),不再仅仅强调无组织;3) 以出现超标的厂界作为划分起点;4) 更强调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不再是以计算出的最大距离简单的围绕厂区画包络线,强调对超标区域的保护[5-8]。

2 2018版导则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

以某焦化项目排放的三种污染物苯、氨及苯并(a)芘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划定符合2018版导则要求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2.1 污染源源强情况

本项目三种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相应标准情况,如第215页表1所示(污染源具体排放参数略)。

2.2 模型选取情况

根据2018版导则要求,本项目预测可选用aermod模型。

2.3 模型参数设置情况

以2018年项目所在地常规地面气象资料及高空气象资料作为气象数据、所在地DEM90分辨率的地形数据、设置地表参数后导入模型,在进一步模型中设置5 km范围内网格间距为100 m,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型中设置网格间距为50 m。

表1 污染源排放参数

2.4 计算结果

2.4.1 进一步预测模型中各污染物的计算结果

各污染物在进一步预测模型中的新增污染源贡献值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新增污染源贡献值超标网格

考虑叠加污染物现状浓度后,上述三种污染物超标网格,如表3所示。

表3 叠加现状污染物后超标网格

2.4.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型中各污染物的计算结果

按照2018版导则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型网格间距设置为50m,预测结果增加了与表2、表3不同的网格坐标,具体包括:(250,400);(100,450);(50,450);(-50,500);(-150,450);(-200,450);(-200,550);(-250,550);(-450,600);(-600,450);(-750,450);(-800,350);(-850,250)。

2.4.3 绘制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综上所述,综合各超标网格或年均质量浓度大于30%的网格,绘制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并不能根据导则8.9.5“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应包含自厂界起连续的超标范围”而简单理解为连续的超标网格才算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与导则编制人员沟通后明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可将各制约的网格全部划入,不必拘泥于连续或非连续,但在划定时需考虑防护区域的大小及划定难度而且必须自厂界起绘制,如果在较远处存在单个或少数几个超标网格且正好位于居住区,那还是考虑削减源强从而使这几个单独网格达标更为合理可行。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最终绘制,如第216页图1所示。

3 结语

2018版大气导则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划定方法的总结如下:第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型时污染源应包含本项目所有(改扩建项目包括全厂现有污染源);

第二,模型网格间距不应超过50 m;

第三,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不仅只包含超标网格,应纳入不满足导则10.1要求的所有网格;

第四,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必须从厂界起划定;

第五,满足导则10.1要求的厂界一侧可不划定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五点可以看出,新导则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区域)划定上计算了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同时考虑地形影响,直接基于AERMOD模型预测全年气象条件下短期浓度超标区域,并对于没有超标区域的厂界侧可不划定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考虑了工作中的灵活性与实际性,能更为准确地评价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当然,随着新导则的应用,也许在下次的修订中会考虑采用近几年的气象数据分别预测从而给出一个更为合理、准确、全面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区域),这需要环评导则制定者及从业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实践与完善。

图1 该项目划定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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