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研究

2020-09-17 13:41黄湘萌蔡瑞林
科技智囊 2020年8期
关键词:新基建基础设施

黄湘萌 蔡瑞林

摘  要:新基建是转型升级和工业4.0竞争高地的数字“底座”,苏州加快新基建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传统投融资模式面临“缺乏固定资产可抵押物、融资主体定位尚不明晰、缺少投资进退场景设置”等制约,当前关键问题之一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抢占新基建契机。为此,苏州需要通过“采用债务融资工具配合权益类融资的模式、采用专项债券配合社会资金的模式、采用政府引导基金配合社会资金的模式和积极探索新基建不动产投资依托基金试点”四个方面的投融资创新,抢占新基建先机。

关键词:基础设施;新基建;投融资模式;不动产投资依托基金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New infrastructure is the digital “base”for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and the competition highland of Industry 4.0.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Suzhou to speed up new infrastructure. In view of the constraints of traditional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ls such as “lack of collateral for fixed assets,unclear positioning of financing entities,and lack of investment advancement and retreat scenario settings”,one of the current key issues is to innovat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ethods to seize opportunities for new infrastructure. To this end,Suzhou needs to adopt the four aspects of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innovation,“adopting debt financing instruments to cooperate with equity financing,adopting special bonds to cooperate with social funds,adopting government guidance funds to cooperate with social funds,and actively exploring new infrastructure REITs pilot projects”,seize the opportunity of new infrastructure.

Key words:Infrastructure;New infrastructure;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l;REITs

一、新基建与苏州发展目标

苏州加快新基建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苏州是直面中美贸易摩擦挑战的“主战场”,又处在转型升级、创新突破的关键期,新基建可以规避老基建的规模不经济,有助于苏州提高城市空间资源的高效分配。二是新基建可以带动苏州的科技创新投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城市优势产业的集聚效应。新基建将成为释放苏州经济活力的强劲引擎,推进苏州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前列。目前,苏州出台了《苏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苏州抢占新基建方案的制定论据、重点突破的领域、主攻的产业方向和需要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苏州新基建行动方案并非照搬上海、深圳等新基建推進技术路线,而是依据苏州的产业基础、人才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等实践,目的是促进创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打造苏州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底座”,确保苏州社会经济发展始终处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方阵。综上,新基建是苏州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当前有两个绕不开的关键问题:其一是根据各市内外环境与资源禀赋,设计差异化的整体发展架构;其二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抢占新基建契机。

二、苏州新基建投融资面临的制约因素

第一,缺乏固定资产可抵押物,传统银行借贷难以为继。新型基础设施的生产要素包含软件和硬件两个部分,既有以“铁公基”为主体的传统有形的基础设施和集成电路、5G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硬件,也有大数据平台、操作系统等无形软件。从投融资的角度来看,新基建体系的物理属性不同,不但直接影响投资主体、投资工具、投资周期等,还影响其融资的抵押物[1]。银行传统接受的抵押物主要是固定资产,如硬件设施设备等,但新基建的高科技含量则使得其固定资产抵押物相对不足,进而面临融资来源的约束。因此,这就要求银行开发出创新的融资模式与之相适应。

第二,存在投资总量和结构缺口,融资主体定位尚不明晰。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大、技术迭代速度快、收益不确定程度高,因此建设资金从哪里来是关键问题。基础设施一般被视为“准公共用品”,应该由政府来主导建设。但是,目前政府的地方财政非常紧张,完全靠地方政府进行建设是不现实的,新基建的建设资金总量面临较大缺口。截至2019年末,苏州市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248609万元,其中2019年1—12月,苏州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3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8178万元。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 苏州市地方政府财政债务率高,财力有限,需要提高新基建的市场化程度,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缺少投资进退场景设置,融资体制有待完善。新型基础设施需要提高市场化运作程度,需要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但是目前的投融资机制仍不完善,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社会资本的进入。新基建可直接服务于工业、农业、交通、能源等垂直行业,但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这些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安排。例如,目前苏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PPP)存在盈利能力低、市场化退出机制不畅等问题。另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在苏州刚刚起步,表现出参与投资门槛高的问题,因而降低了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三、苏州新基建投融资模式分析及建议

(一)采用债务融资工具配合权益类融资的模式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苏州的5G、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建设均已经具备行业所需的核心要件及技术。截至2020年3月20日,苏州已完成6355个5G基站建设,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全覆盖。然而,这些信息基础设施仍然只是前期投入,不仅后期要有大额的后续投入,而且前期投入短期内难以形成可持续现金流,因此,不足以吸引民间资本的关注,仅适合风险投资基金。目前可行的是逐步形成新基建项目的成熟经营模式,通过项目的可持续运作和逐步稳定的现金流,运用银行贷款、保险资金投资、公司信用债券等较为成熟的债务融资工具开展融资[2]。苏州新基建项目储备有一定规模,随着《苏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进一步施行和落实,商业银行贷款将是苏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的投融资模式之一,进而促进苏州新基建的持续发展、融合和创新。

(二)采用专项债券配合社会资金的模式进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苏州已订立了建设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城际高铁和轨道交通、充电桩、智能交通基础设施、车联网的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而这类新基建项目具有非常显著的准公益属性及“双低”特征,即投资风险低和收益回报率低。所以,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在吸引社会资本方面具有一定难度。因此,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困难,可以用政府性资金搭配市场资本。但是,融合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作程度高,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在做好政策引导、以财税金融政策稳定建设资金来源的基础上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广泛向社会资本开放,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例如,东南大学与中亿丰建设集团联合成立的“东大-中亿丰融合基础设施联合研发中心”,在中亿丰集团的所在地苏州市正式揭牌,对苏州加大新基建的建设力度,促进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加大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赋能区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另外,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在运营期间能获得稳定现金流,这是融合基础设施相对于其他新基建的优势,因此有获得商业银行贷款资金青睐的机会。

(三)采用政府引导基金配合社会资金的模式进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苏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进一步明确了对苏州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以及对产业融合基础设施的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化共性平台,纳米技术应用公共平台等,而这些科技、科教、产教等新基建项目,开发周期长、技术迭代快、成果和收益不稳定。因此,政府可以在项目建设的初期投入一定的资金支持,然后通过设立政策性引导基金的项目化运作来进一步推进,采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项目较大的政策支持。随着新基建项目的投入,可以通过产业引导基金加速一些运行稳定、运作规范、效益良好、前景广阔新基建项目的市场化运行。例如,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以建设国家级实验室目标,高水平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争取通过第一期五年的建设,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突破制约产业链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姑苏实验室规划总投资200亿元,而首期投资50亿元主要由政府筹划出资。在项目建设逐渐成熟以后,可依据项目成熟商业模式、项目规范化治理体制、稳定现金流和丰厚的可预期投资回报,开发永续权益类金融新产品进行融资。

(四)积极探索新基建不动产投资依托基金试点

2020年,新基建在全国各地迎来了高光时刻,在加快推进5G和下一代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落地、开展量子保密通信城域网建设的基础上,苏州还将统筹布局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推进5G+车联网发展,构建适合未来城市发展的新型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健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而这些都离不开新基建投融资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苏州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大社会资本、股权融资的引进力度,构建多元化的融资体系,综合运用各类投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融资模式。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和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新基建等重点行业开展REITs试点项目。在《通知》和《指引》之前,我国经过了十余年的研究论证以及近70单类REITs的实践探索;REITs的正式起航是我国投融资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正式与国际接轨。REITs是在PPP基础上,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计划)”的产品结构,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公众投资人、企业或机构的投资,有助于真正撬动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与国内PPP和类REITs投融资模式相比,在产品属性方面,REITs不再是固定收益产品,而是永续经营权益型产品;在发行方式上,REITs不再私募发行,而是正式通过证券市场实现公募发行;在投资者退出方式上,REITs也不再继续采用PPP和类REITs的原始权益人回购方式,而是通过二级市场交易。

参考文献:

[1] 盛磊,杨白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与路径探索[J].改革,2020(05):49-57.

[2] 潘教峰,萬劲波.构建现代化强国的十大新型基础设施[J].中国科学院院刊,2020(05):54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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