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网络借贷行为特点分析

2020-09-21 09:17吴垟成
探索科学 2020年8期
关键词:网络借贷心理特点大学生

摘要:随着我国从p2p到p2s、p2p网络借贷服务是一项个人对个人的网络贷款服务,伴随着我国p2p消费平台和金融平台的完善、民间借贷的逐渐放开,社会闲散资金逐渐汇聚到p2p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二次增值,借用p2p平台完成资金增值以及消费刺激,但由于缺乏法律规制以及行业约束,p2p网络借贷行为对象逐渐转移到了没有收入来源以及还款能力的大学生群体上,面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借贷行为也滋生出了不同于一般社会网络借贷行为的特点。

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借贷 消费特点 心理特点

一、 当代大学生消费特点

大学生群体是基于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进入到高等院校的学生群体的统称,在社会当中扮演着智慧和道德的社会角色,并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年龄结构均在16-25岁之间,表现出高度自我认可,对于自我受到的社会评价表现出高度的自觉性,展现出了高度道德感、自我期待以及社会积极评价等多种特征,而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心理活动是指消费者在购买行为全过程中发生的系列心理活动,主要由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三个方面构成 。大学生群体所面临的社会文化内容更倾向于交替也在大学生各项项行为中有所表露,对于不能获得劳动报酬的大学生群体,在日常消费中也呈现了不同的特征,而大学生网络贷款则是在国家放宽民间借贷服务之后,在大学生群体当中所衍生出的一种新型特殊的贷款类型,据腾讯公司对大学生网络借贷服务做过一项调查,近78%的大学生听说过网络借贷服务,仅29.5 %的大学生表示不愿意尝试网络借贷服务,这一项调查结果令人吃惊。 大学生网络借贷服务已经在潜移默化中进入了大学生群体当中,对此所引发的社会事件层出不穷,构建在大学校园当中的网络借贷服务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正义,大学生的消费方式也直接影响着网络借贷服务的内容和特征。

(一)、自主性增强,消费结构呈现出个体差异

大学生消费的主要驱动力在于自我对于生活条件的满足和改善,主要表现在对于自己的食品选择、衣物品牌以及其他方面,更强调自我意识的展现以及社会评价自我的丰满,根据传媒学家库力所阐释的“镜中我”的理论,社会所期待的人就像是镜中我一样,而自我的行为特征就是根据镜中我和自我的交流所产生。在大学生消费过程中,个体差异也呈现出了越来越大的趋势,自我表达的方式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泛化,从以往的口头表达转移到了服装以及食品等其他消费内容上;其次,由于网络购物的普及与发展,可选择内容的丰富以及定制化需求的产生,大学生群体作为社会新思想的弄潮儿,对于自我的表达也开始在自我定制需求上产生的越来越大的差异。

(二)、接受性高,适应各种消费模式

据调查,大学生群体在面对不同的消费模式上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但是总的来说,大学生群体对于不同消费模式都表现出了高度的可接受性。目前使用大学生使用的不同消费方式主要由以下几种:现实直接消费、现实间接消费、网络直接消费、网络间接消费。现实直接消费主要是用现金进行实体产品的购买和费用的缴纳;现实间接消费即是通过记账或者赊账,信用卡的方式进行消费;网络直接消费即是通过网络进行日常服务、产品的购买以及个人费用等缴纳;网络间接消费即是通过网络信用服务进行的个人产品购买和费用交纳。大学生群体对于各种消费模式有着高于任何一个年龄时期人群的适应能力,对于新的消费模式充满好奇和盲目信心。

(三)、易受到群体对商品价值的判断

大学生群体对于自我消费产品以及服务都存在群体认同感,即是对于目前当下所流行的在未进行接触和了解都报以期待和信心,对于商品价值的判断过程同时也在了解群体对价值的认可程度以及自我接受方式,例如对新的技术以及新的科技产品,大学生群体习惯性以群体是否需要来衡量自己对于产品的需要程度,在对于产品的使用方式上,更依赖于群体对于产品的使用内容,例如群体评价下形成对对于某一个新产品、新品牌会突然在大学生群体中呈现一个节点呈现出高峰,除此之外,新生的媒体对于消费产品的塑造和评价更容易引起大学生群体对于消费产品的认可和拒绝。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从众性的行为产生时犹豫在群体一致性的压力下,个体寻求的一种试图解决自身与群体之间的冲突、增强安全感的手段,大学生虽然接受的是先进的科技知识,具有理性的思维,但是,有的学生自我认识能力差、自信心较弱,虚荣心与攀比心使得他们在消费时很容易发生从众行为。

(四)、自我消费认知存在不足

大学生群体在进行消费过程当中,由于存在着群体认识定位盲目乐观,对于高额消费的认识理解不够完善,经济收入完全依靠父母给予的生活费等单纯的收入构成易造成大学生群体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对于自我消费认知盲目乐观、过高评价,对于高消费,过度消费,不合理消费不能正确理智辨认,容易造成自我理财观念(即财商)紊乱,并造成实际的资金损失;除此之外,消费水平和质量易无法控制,倾向于高等消费、豪华型消费,并呈现了部分悬空消费,对于自我无法负担的消费行为呈现了不可等待、不可犹豫的特征,以及情绪化消费。目前大学生群体对于自我消费无法正确认识金钱以及金钱规律以及运用金钱规律仍旧处于低认知。

(五)、消费结构多元化,并逐渐出现跨层次消费

广义上来说,大学生消费的结构是指大学生在求学期间各项消费支出在总消费支出中所占比例的比重,狭义来说就是指大学生不同性质的消费构成状态以及相互关系。根据马斯洛的五阶层需求层次理论,大学生群体对于日常生活(即安全感)的需求依赖于父母给予生活费进行满足,但在消费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大学生消費高额奢侈品、以及高额娱乐消费等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出现了跨层次的心理满足模式,对于个人的消费结构而言,既出现了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食品衣物的消费,也包含了社交情感消费的请客吃饭、恋爱等,同时也包含了小部分对于高额奢侈产品的消费以及自我完善的健身、培训、旅行等多种内容的消费结构,跨层次的消费模式和消费结构越来越丰富。当然也有学者指出,大学生消费结构可以按照消费预期和消费心理进行划分飞基础消费(生活需要)、关系消费(结交朋友)、偏好消费(满足个人爱好)、表现消费(虚荣心消费)。根据马尔库塞的观点,人的需要刻意分为真实需要喝虚假需要。真实需要即是哪些对于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需要内容,而虚假需要则是为了特定的社会利益从外强加于个人的需要内容。换句话说,虚假需要是个体在群体中的自我认知后产生的需要内容,而并非无条件刺激下的需要内容。

二、 网络借贷行为特点

贷款,是指行为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在自身资金不够完全支付的条件下,而采用的一种资金借贷行为。而网络借贷行为是源于p2p贷款,即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度信用借贷教育,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了相关交易手续。

(一)借贷程序简单、对于借款对象的还款能力的考察不足

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程序简单,现在使用的网络借贷平台程序只需要个人身份证和以及个人常用联系方式,常住家庭住址或单位地址,首次贷款还需要提供个人信用征信良好证明,对于个人的还款能力并不经过担保、证明、申诉等方式,仅通过对还款对象的人际关系信息收集作为还款的主要催收方式,这也衍生出了暴力催收多多种违规违法问题,现目前我国的网络借贷服务程序过于简单,贷款门槛过低。很多网贷平台为了抢占市场提高营业额,纷纷降低门槛,推出简单的贷款程序,多数分歧平台只需要提供自己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即可办理。

(二)、行业道德匮乏

1、消费引导借贷行为的产生

现在的网络贷款对于不同的资金需求制定了不同的贷款方式和贷款利率,尤其特殊的则是以消费引导借贷行为的方式引导借贷行为的产生,例如构建分期购买、返利返现、打折促销的销售模式引导对于高消费生活的需求和欲望,引导贷款行為的产生,简单来说既是通过引导贷款人对于更高的消费水平的向往,将原来的可能获得性变成更容易获得性,利用提前低消费换回高情感汇报的同时弱化贷款带来的后果,让借贷人认为可以承担,足以应对在贷款行为产生后引发的还款行为。所提供的消费产品主要以电子产品、奢侈品、高消费娱乐行为为主,通过消费型APP、购物网站等多种变相引导方式引导消费产生。

2、合法以及违规地推式宣传结合

网络借贷服务开始以来,网络借贷服务一直依赖着各种平台渗透在社会的各个角落。网络信息传播,是借贷广告信息传播的主要推广方式,通过在学校、医院、公共厕所、电线杆等各种各样的公共场所张贴借贷信息,由借贷经理进行借贷服务专项咨询,帮助完善借贷资料,进行个人征信查询,最后通过网络上传借贷凭证,但是由于对部分网络借贷公司的资金来源紊乱,吸纳民间资金进行整合放贷款,在宣传模式上没有正规网络借贷服务公司明目张胆,更多的是利用人际传播当中的口口相传以及小广告张贴的地推式方式进行推广宣传。

3、暴力催收问题严重

网络借贷服务在还款过程中的暴力催收问题是目前当下网络借贷环境中最突出的问题,首先,对于小型网络借贷公司,资金来源简单,对于资金的流通程度要求更高,普通的司法程序动辄几个月,面对高昂的时间成本,不少网络借贷服务选择通过向借贷人发送恐吓短信,骚扰接待人的正常生活,通过对借贷人的正常生活进行骚扰让逼迫借贷人正常还款,防止坏账,除此之外,对于网络借贷服务当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逾越法律规制的行为,例如:非法窃取借贷人通话以及公民个人信息、上门追讨、提前散布不实信息等。借贷人在过程中面对着逾越法律规制的问题,由于存在自我欠款行为,暴力催收问题也并没有引起借贷人的高度重视,认为仅仅是欠债还钱,只需要按时还款了事即可,对于在催收问题过程中所逾越法律规制的问题始终认定为仅仅是因为欠债还钱的人事问题。

4、过高利率、还款方式存在违法性

目前我国规定基准利率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4.35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贷利率4.3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贷利率4.7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贷利率4.75 %,五年以上贷款贷利率4.90%。国家对高利贷认定的标准为,借款利息超过基准利率四倍,即为高利贷,超出4倍的部分,国家不予保护。通常来说,网络借贷公司因为存在资金上的不稳定性,资金快速增值回报收入成为了决定网络借贷服务是否能够正常开展下去的重要因素,通过变相增加消费利息,片面宣传月利息,约定超过合法利息的部分等多种违法手段牟取暴利,比如:以一年贷款为主片面宣传月利率仅仅1.5%,实际上,年利率已经高达18%,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已经属于违法贷款范围。但由于在事前已经约定签署贷款服务合同,不少缺乏法律法规常识的借贷人认为在这个过程中依然已经在事前达成约定,就必须按照规定还款。除此之外,对于还款过程,现在目前主要方式既是通过第三方APP还款,app使用方式无专业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在还款过程中,对于还款过程一直存在着“资金流通黑箱子”,借贷人无法查看后台,借贷方可以使用类似于中断通信,让借贷人被迫违期。

5、法律监管出现真空

在整个网络借贷服务中,对于日常网络借贷服务没有稳定唯一的责任监督部门,首先是基于网络借贷公司的成立属性所造成的,网络借贷服务公司属于资金借贷服务,同时又属于网络服务,在原有的资金管理方式上,借贷服务本身属于中央银监会管理管辖,但是在注册方式上却在工商部门以服务行业为注册方式,但是业务范围上,兼具服务行业和资金流转服务。在论及管理部门时,工信部、银监会都出现无法管理的可能,导致网络借贷服务一直游走在法律管制的边缘。真空的管理状态也为网络借贷服务中存在的各种不合理现象提供了孳生的温床。

三、 大学生网络借贷行为特点

近些年,大学生对于自我生活品质的提升有了更高的意识和觉醒,如何将自己的生活过的更有品质和想法成为了大学生在学业之外的另外一种追求,通过发展自我的特长,接受相应的培训以及改善自我人际关系,消费更高额的产品都注定让大学生对资金的需求呈现了更高的趋势。

(一)借贷目的多样化

大学生借贷的目的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对于借贷资金使用方式根据自我的需求各有不同,首先是真对于自我培养式的消费,将网贷资金用于自我报考培训课程、自我创业等多种自我培养,其次是属于完善自我式的消费,将网贷资金用于自我人际关系维持、整容、购买衣物等,再者是炫耀自我式消费,将网贷资金用于购买超越实际消费能力的奢侈品用以满足自我对于高消费产品的追求渴望。大学生网络借贷的目的呈现出多样化特点,但也有一个共同点,大学生网络借贷都是在进行自我社会行为的完善,他们渴望自己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自我的状态,成为获得更高社会评价的人。

(二)借贷过程隐蔽性强

大学生借贷的第二个特点呈现出了隐蔽性强,大学生网络借贷服务通常来说比众多正常的借贷服务成为更为简单,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自己老师、父母、亲人、朋友的电话即可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到钱。但由于资金流动迅速导致网络借贷服务平台对于资金的调度有更高的要求,也就意味着,企业为了保障有充足的资金必须提高贷款利率,有时甚至远超国家规定法定利率,这种非法的借贷服务一旦产生,对于大学生来说,在享受当下的观念的冲突下,决定向家人、老师隐瞒网络贷款事件真相,对于自己的主要消费方式也保持着隐瞒的状态。

(三)借贷行为包含更多违法情节

大学生借贷的另外一个特点即是在网络借贷服务过程中包含了更多的违法情节,例如大学生网贷通常伴随着一定程度的诈骗,学生所拿到手的资金和实际贷款金额出现了除开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例如手续费、材料费、服务费等多种巧设眉目的费用。其次,在还款过程中,网络借贷服务也会通过介绍大学生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还款,从而提前收款。在催收过程中,通过向网贷大学生的学校、家庭、朋友发送恐吓短信、骚扰言论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活骚扰,而大学生还处于学生时代,认可学业为上的思想,通常来说不会通过报案的方式解决问题,而网络借贷平台更会乘虚而入通过施加舆论压力,保证网贷大学生正常还款。

(四)还款能力不足引发巨大心理压力

大学生网贷的最显著的特点即是由于网络借贷引发的心理壓力问题,大学生网络借贷由于存在隐蔽性,导致在真正的还款过程中的网贷学生是无法及时偿还贷款金额,必须要通过兼职或者其他方式获得其他收入来源,引发巨大的还款压力;除此之外,由于未能按时还款,网络借贷平台的恐吓也引发了网贷大学生的巨大心理压力,在借贷过程中,网络借贷服务公司并未对该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生信息的真实性,网络贷款用途进行进一步考察,并且与学生所签订的知识服务管理合同,并非借贷合同,用以后期否认其借贷行为导致大学生在借贷服务中处于绝对的弱势引发焦虑。

四、如何理解大学生网络借贷行为

(一)、个人财商以及责任伦理的成长

首先,大学生通过网络借贷服务的方式获得自我发展、消费等方面的支持,有助于大学生对自我理财以及自我财商的培养,通过合理的社会资源取得,完善自我对于资金安排以及自我的成长,在资金的分配过程中强化自己对于自己个人发展的选择,对于大学生来说本身是一件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合理的安排、规划,如何在不影响自己大学生活的前提下,进行个人消费欲望的满足,保障及时还款,这就促使学生树立良好的理财乖年。做到对自己的资金心中有数、合理分配。 其次,对于大学生在网络借贷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伦理问题也是大学生在网络借贷服务过程中必须要考虑,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相对应,最早由马克斯韦伯提出的概念,他认为责任伦理即是行为者关注行为的后果价值和意义,强调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理性而审慎地行动,在网络借贷服务过程中,大学生群体应当在行为之前就要预见到行为完成之后可能产生的结果,并努力克服其中的负面东西,换句话说,责任伦理更强调前瞻性和预防功能。大学生懂得培养自己的责任伦理意识对于自我在个性发展上有不可或缺的价值。

(二)、社会闲散资金流通的新弥补方式

其次,通过社会闲散资金的整合,将资金的投资从原有的实体投资转向人才投资,并补充了在社会资金集中方面当中的空缺和界限。流通当中的资金以消费或者服务的形式在社会中流通,补充了因为银根缩紧所带来的缺乏消费活力。

(三)、缺乏个人自我评估易导致家庭悲剧

最后,大学生网络借贷行为本身存在着高风险性,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处于思维活跃并且渴望改变自我的时期,但由于个人社会经验的缺乏导致大学生群体在对于网络借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以及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除此之外,由于个人欲望的极速膨胀,对于金钱的渴求也导致了结果的忽略,但自我抗挫折能力以及辨识能力有限导致轻视自己的名誉,甚至出现了大学生裸贷等不良社会行为,重者因为无法接受社会舆论压力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大学生在自我成长中选择通过社会资源进行自我完善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由于社会资源携带的内容因素存在着大量的不合法因素,对于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来说容易引发个人以及家庭悲剧。

(四)、网络借贷服务公司的法律擦边球

对于网络借贷公司来说,和大学生签订网路借贷服务是一件风险小且高收益的行为,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虽然在年龄标准上已经成年,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岁,且不存在精神疾病,便归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是这个标准倍受深层的理论基础是:判断能力的有无及大小。 这样的传统行为能力的认定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是责任能力对行为能力的影响,甚至有学者直接表示:“没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主题人格是不完整的。” 针对于这样的服务对象,首先,在法律监管部门上需要对于服务内容和对象进行进一步限定,例如对于大学生贷款总额要有明确的低于市场贷款利率的规定。其次,对于大学生能够顺利网贷也需要设置

更多合乎规范的考核方式,例如征得监护人同意等。

对于高校、法律、行业等不同领域,大学生网络借贷行为是在民间借贷服务放开后产生的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从教育者的角度出发,如何多方联合,完善金融借贷行业工作,加强法律监督,高校联动,让社会资源可以流入高校的同时也促进高校教育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王燕钊,李大容,刘磊,齐萌.不良校园贷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20(08):47-48+51.

[2]梁鹏.大学生网贷风险的法律控制[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35(05):97-100.

[3]赵富才.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及其社会心理特点[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6):104-108.

[4]景宇哲.大学生网贷与p2p[J].商业经济,2016(08):28-29+32.

[5]谢留枝.如何解决大学生网贷出现的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6(19):73-74.[7

[6]薄宏悦,马波涛,袁慧军.大学生网贷消费利弊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6(23):308.

[7]李永军:《民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版,72页。

[8]孙毅:《处于多重语境中的民事责任能力》,载《北方法学》,2007年第一期。

作者简介:吴垟成,男,(199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职称:讲师,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心理健康 网络思政

猜你喜欢
网络借贷心理特点大学生
关于山区高中班主任专业能力访谈
基于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校园欺凌成因及对策
基于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校园欺凌成因及对策
大学生就业趋势
大学生“双创”进行时
暑假调查 45%的大学生仅给自己放十天假
网络借贷平台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
大学校园网络借贷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浅议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中学生的心理特点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