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的无罪之路

2020-09-22 20:16
新传奇 2020年32期
关键词:省高院真凶玉环

备受关注的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于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作出无罪宣判。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已达9778天,成为国内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释放当事人。如今,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杀人”:被控杀两男童获死缓

“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张玉环,出狱了。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無罪宣判。在被羁押9778天、近27年后,张玉环终于重获自由。

回家后的张玉环,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陌生。他见到母亲,却已经认不出。他见到发妻,可她已改嫁。他接受当地政法部门的道歉,但他说“这并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

事情回到1993年10月25日。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两名儿童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

几天后,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原因是张玉环神情紧张,不停地两手搓擦,手背部还有几道伤痕,回答警方提问时也支支吾吾、不清不楚。

11月3日和4日两天,张玉环作出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围绕这两份供述,南昌市中院和江西省高院在前后6年间作出4份判决和裁定。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一审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二审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南昌市中院重审。

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院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维持原判,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入狱后的张玉环并不认罪,坚持自己是无辜的,数年来一直坚持申诉。家人也支持他的申诉,哥哥张民强每次探监都会带着至少50个信封和邮票,他告诉弟弟无论有没有回应,每周都要给相关部门写一封申诉信。于是,弟弟在高墙内写,哥哥在高墙外写,一笔一画写了18年。

转机:申诉二十余载等来再审

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再审决定书显示,江西省高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张玉环的命运就此出现转机。

2020年7月9日,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申诉一案。张玉环的代理律师在阅卷中发现,该案的两份有罪供述存在大量矛盾。

比如,在杀人地点上,第一份供述是“田边——同村张建华的菜地”,作案工具是捡来的“蛇皮袋做的绳子”和“带皮的杉木棍子”,作案顺序是“先勒后打”;而第二份供述中,原来的杀人地点变成了张玉环大哥的房间里,工具变成了张玉环家中一根“2米长嵌有红头绳的麻绳”,作案顺序变成了“先打后勒”。

麻绳是法院判定张玉环杀人的关键物证。然而,现场勘查笔录显示,警方在张玉环家谷仓提取到的嵌有红头绳麻绳长为5米,并不是2米。除了长度不同外,麻绳上也没有任何指纹、血迹、皮肤组织等证据来证实这就是作案工具。

对于张玉环手背的伤痕,重审判决认定,这是男童被打后用手抓张玉环留下的伤痕。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害人手指甲中存有张玉环的血液、皮肤等生物样本。张玉环在警方询问笔录中也一直说这是晒谷子时碰伤的。

正是基于以上种种疑点,江西省高院认定,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链条。

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况且,无论是每次的申诉还是当天的庭审,张玉环都坚称自己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才承认杀害两名儿童。

综上,法庭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值得肯定的是,江西省高院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对张玉环案进行改判的。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是司法的进步,也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同时,张玉环案对于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证明标准的坚守,也有很强的样本意义。

疑惑:真凶究竟是谁

张玉环虽然恢复了清白,疑惑仍然弥漫在张家村,27年前杀害两个孩子的凶手究竟是谁?

两个孩子,一个4岁,一个6岁。两家和张玉环家都是屋前屋后的距离,三家孩子年纪差不多大,三家大人也经常一起聚会走动。在警察把张玉环带走前,从来没有人怀疑过老实巴交的张玉环。

“那如果不是他(张玉环),那会是谁呢?不是他,警察为什么会把他抓走?”村民张峰(化名)今年50多岁,和张玉环案牵扯的三家人都很熟悉,“两个小孩子确实是被人杀死了。是谁杀死的呢?总要有一个说法吧”。

除了被冤狱改变的张玉环一家,两个被害者的家庭亦承受着难以忘怀的伤痛。2020年7月7日,舒爱兰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儿子遇害第二年,全家人搬离了村子,“去外面打工比在家里好受点儿。我想不通,抓了他20多年,现在判他无罪,那我儿子白死了?如果他不是真凶,真凶又是谁?”

另一位受害男童的母亲刘荷花在接受采访时说:“知道张玉环案再审的消息后,我好难受,天天睡不着想这个事。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许多证据都被销毁,再去取证十分艰难。连杀害儿子的凶手都没有绳之以法,叫我们怎么活?既然张玉环不是凶手,那真凶又在哪里?”

未来:重获自由后会怎样

张玉环重获自由了,但他失去的27年却已无法挽回。

这些年,呼格案、聂树斌案、陈满案、李锦莲案……一起起冤案被复查、被平反,既暴露了之前司法运行的某些弊端,也提供了司法改革的推进动力和重构依据。

透过张玉环案等案件可以看到,要想杜绝冤假错案,唯有从制度上入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从个案正义向制度正义的迈进。个案貌似微不足道,却是正义的基石。

获得自由后,张玉环会怎么样?可能还要打一个问号。

2010年被无罪释放的赵作海,拿到65万元国家赔偿。之后,因陷入传销、投资理财等被骗40多万元。

2017年被无罪释放的刘忠林,拿到460万元国家赔偿。之后的16个月,他花掉了近一半,尝试组成家庭、融入社会。然而,曾承诺与他过日子的女人将他告上法庭。他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不论是男朋友、女朋友,都不敢交往,怕被骗”。

同样的悲剧也出现在陈满身上,2017年他坚信“维卡币”可以发财,投了100万元进去……

在狱中的时间,耗尽了他们的青春,也让他们与时代脱节。

被释放的张玉环不会用淋浴器洗澡,也不会使用手机。未来会怎么样?谁也不清楚。张玉环说:“希望给我分一些田地。”

出狱后,前妻宋小女曾想有一个拥抱,但是张玉环不敢,他怕前妻会昏倒。不经意的细节可以看出他的小心翼翼。

对于今后的人生,张玉环说:“要慢慢适应,我现在什么都玩不转,一切都变了。”

本案代理律师之一的罗金寿认为:“张玉环等蒙冤者出狱后回归社会,除了金钱赔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有一定的帮扶、培训措施,甚至可以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提供帮助。”

的确,要从源头杜绝冤案,也要从末端平反冤案,还要帮助蒙冤者回归社会,这是司法和全社会需要共同努力的。

(《新京报》、澎湃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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