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长短期影响效应研究

2020-09-28 08:46王勤菊王志芳副教授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18期
关键词:协整跨境出口

王勤菊 王志芳 副教授

(1、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太原 030027;2、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6)

随着我国农业发展方式不断转型,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产品行业已全面进入了电商服务时代。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农产品行业的发展中,电商还将进一步扮演桥梁一般的角色。放眼海外市场,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规模也日益壮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 年各类农产品的总出口额达到797.1 亿美元,较2010 年增长了83.7%,较2000 年则增长了392.3%。而随着农村电商服务环境的日益改善,农产品的跨境电商也悄然兴起。凭借B2B、B2C 等模式的优势作用,理论上对农产品出口的增长也将释放更大空间。本文选取长短期效应的视角,分析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以期实现学术界关于跨境电商与农产品出口贸易关系研究的深化。

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机制

(一)跨境电商通过降低农产品出口的成本,提高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积极性

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结构来看,水海产品占到农产品总出口的30%左右,冷鲜蔬菜占到20%左右。这些农产品对仓储的要求较高,特别是水海产品对于物流过程中的保存要求非常高,如果存储不当就容易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出口价格。目前对于水海产品和冷鲜果蔬产品的冷链物流技术仍然薄弱,在物流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完全、物流费用损耗高等问题,直接影响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效率。

跨境电商平台可以依托自身的信息技术优势,为农产品出口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可以助力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与这些企业的合作,从而提高物流效率,进而确保农产品出口质量。首先,从短期来看,一方面可以直接或者间接降低农产品出口企业在人力上和物力上的费用,而且企业可以委托跨境电商承担海关进出涉及的检疫检验等相关事项,从而降低总体出口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借助跨境电商专业的业务活动,减少出口过程中的物流时间,尽可能保证农产品及时和保质送达消费者。其次,从长期来看,通过跨境电商主体的不断参与,可以从根本上变革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内部经营和管理模式,也可能促成农产品出口企业与跨境电商的业务融合,或者派生跨境电商业务,从而增强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对外竞争力。

(二)跨境电商通过精简优化出口贸易流程,促进农产品出口链的重塑

传统农产品出口链上有许多贸易环节,这一方面会提高中间贸易的时间,缩减贸易效率,也会导致许多的中间贸易商借此“渔翁得利”,从而导致最终的农产品出口销售额居高不下,这显然是不利于出口消费的,也不利于物流、报关和检疫等环节的配置,不利于农产品出口链的高效化。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则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从短期来看,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可以使农产品出口贸易无需通过冗长的中间商或者代理商的渠道,精简出口贸易流程,从而有利于优化出口链。例如,我国山东省对日本的苹果出口贸易,如果本土的苹果单价为10 元,那么通过传统的出口贸易模式,终端售价就可能达到40元以上,而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那么许多复杂的流程将被简化,最终出口到日本的苹果售价也降低约15 元。其次,从长期来看,依托跨境电商平台重塑本土农产品出口链,可以为本土农产品出口带来更多有利契机,有效发挥农产品出口的“长尾效应”。目前,国内许多区域都陆续开展了特色农产品的跨境电商业务,不断优化出口贸易流程,使得本土农产品的出口链不断得到重塑。

(三)跨境电商通过推动农产品出口方式的转型,增强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从农产品跨境电商的有关数据就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正处在从传统出口方式向新型出口方式转变的过程中。总体上,农产品出口企业借助跨境电商模式,可以促进其出口方式不断转型,从而提升在农产品出口市场的竞争力。

首先,从短期来看,借助跨境电商可以实现出口贸易通道的绿色化,能够规避某些国家的非关税性交易壁垒,从而为本土农产品出口企业降低了一部分出口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出口效益。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跨境电商主要采取B2B 和B2C 两种贸易方式,与传统出口贸易相比,B2B、B2C 等贸易方式可以有效规避中间商的约束,从而降低出口贸易成本,相对提高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其次,从长期来看,通过不断变革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方式,可以助力农产品出口企业更好地把握出口市场的需求动向。

研究方法、变量及数据选取

(一)研究方法设定

通过影响机制分析可以初步发现,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可以从时间的层面分别进行长期和短期的影响分析。为了分析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长期影响,本文采取协整检验方法进行分析,协整检验的基础模型如下:

按照式(1)对系数进行回归估计,可以得到系数结果与残差项u1。对u1进行平稳性检验,如果它属于平稳序列,那么就可以认为因变量y与自变量x之间存在的关系是协整的,也即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相关关系。

在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的基础上,再通过模型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短期关系。基于Johnson 的理论观点,一组存在协整的变量也同时存在着一种短期均衡关系,因此可以借助该理论来分析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的短期影响,可用误差修正模型来表示:

其中,ecm为误差修正项,若对应的系数λ为负,那么它与因变量y之间存在一种反向修正机制,该系数值越显著则说明对非均衡误差的修正能力越强。

(二)变量定义

首先,对于因变量农产品出口y,采用农产品出口贸易金额来衡量。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主要货物出口贸易金额,涉及农产品的包括活猪、活家禽、牛肉、猪肉、水海产品、鲜蛋、谷物及谷物粉、稻谷及大米、玉米等22 类货物,通过加总可得到农产品出口贸易金额。

其次,对于主要的自变量跨境电商x0,可采用我国跨境电商的总交易额进行衡量,也可根据研究需要,更加贴近农产品出口这一研究主题,采用农产品跨境电商交易额进行衡量。但遗憾的是,后者在统计上未能获取充足数据,无法进行下一步实证检验。对此,本文采用跨境电商交易额作为衡量指标。

再者,引入一系列自变量对模型进行控制。由于我国的贸易国很多,难以对外国的数据进行单独统计,因此这里仅选取国内的相关变量作为控制变量。第一,农产品出口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农产品生产,因此产量的大小对出口的高低可能有显著影响,本文将农产品产出(x1)作为一项控制变量,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表示。第二,农产品作为一项基础性产品,是具有显著的政策性影响的,因此本土对于“三农”的支持也是增加农产品出口的重要驱动因素,纳入政策支持变量(x2),采用国家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额作为指标。第三,汇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产品出口,本国汇率贬值,则说明外币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购买力提高,纳入汇率变量(x3),本文采用人民币的实际有效汇率作为指标。

(三)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涉及到出口,这与我国是否加入WTO 也有一定联系,加入WTO 也可能成为影响出口一项重要的政策因素。为了消除这一因素,考虑到我国是2001 年12 月加入WTO,因此本文年度数据从2002 年起,以2002 ~2018 年作为样本区间。以上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国研网统计数据库、对外经贸数据库、世界银行数据库。所有指标均做对数处理。数据处理通过Excel 软件来实现,模型回归结果通过Eviews 软件估计得到。

实证检验

(一)平稳性检验

通过ADF 单位根检验,可以得到表1 的结果。所有变量在水平项上都是不平稳的序列,而到了一阶差分项,因变量y和自变量x3都是平稳序列,到了二阶差分项后,所有变量都是平稳序列。由此可以表明,在模型中体现的变量符合了二阶单整序列,这也验证了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检验有意义。

(二)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长期影响的检验

首先,根据Johansen 协整检验方法,确定变量是否存在协整关系。针对一组变量y和x0,通过迹检验可得到表2结果。可以发现,迹检验拒绝了无协整关系和最多2 个协整关系的条件,但接受了最多1 个协整关系的条件,因此可以认为跨境电商和农产品出口的变量之间存在着一个协整关系。

由此,再运用Granger 协整分析方法,采用OLS 模型估计得到y关于自变量的回归结果,结果如表3 所示。由结果可知,除了变量x2之外,其余变量都是显著的。同时,由表4 可知,OLS 回归得到的残差序列也是平稳序列,这也验证了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也就是说跨境电商与农产品出口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的协整关系。

具体分析回归结果。首先,跨境电商变量x0的系数为0.3938,并且在5%的水平显著,这就表明了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带来了显著的正向推动作用,每一个单位的跨境电商规模增长,将显著地对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带来0.3938 个单位的贡献。由于这是协整关系模型,因此这也说明了我国跨境电商与农产品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且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增长的长期促进作用是显著的。该实证结果与本文的预期是相符的。其次,观察两个系数显著的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农产品产出变量x1显著为正,这可以表明农产品生产规模的增加可以显著地带动农产品出口规模增加。这一检验结果也进一步验证了农产品领域的“生产→出口”导向效应。汇率变量x3的系数显著为负,这显示了人民币汇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抑制效应是存在的,即人民币升值不利于农产品出口。随着我国加入WTO 并不断发挥对世界经济的贡献,部分国家抛出了“中国出口威胁论”,要求人民币升值,这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也带来一定压力。在此背景下,如果短期内农产品质量较难有显著提升,那么更需要借助跨境电商这一渠道作用,为农产品出口开创绿色的“窗口”,提高农产品出口的活力。

表1 ADF 单位根检验结果

表2 迹检验结果

表3 协整检验回归结果

表4 残差项的ADF 检验结果

表5 误差修正模型回归结果

(三)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短期影响的检验

通过误差修正模型计算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的短期影响,结果如表5 所示。可以看到,协整关系得到的残差项的修正项ECM(-1)的系数为-1.0457,并且在1%的水平显著。这说明了跨境电商等因素与农产品出口贸易之间长期均衡关系对短期内的非均衡误差调整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反向修正机制。

根据变量结果,d(x0)的系数值为1.1257,并且在1%的水平是显著的。由此可见,从短期来看,跨境电商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推动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上扬。由该系数值大小又可以看出,短期内跨境电商的一个单位规模增长,将发挥出辐射放大效应,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增量带来超过一个单位的提升。由此总体上表明了我国跨境电商不仅对本土农产品出口带来长期的正向促进作用,而且也会在短期内产生显著的正向刺激效应。这与本文的预期也是相符的。再来看其它三个变量的回归结果。政府支持变量的系数仍是非显著的。农产品生产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可见某个时期内农产品生产规模的提高,可以在短期内显著地带来农产品出口规模的增长。汇率变量的系数也仍是显著为正,说明农产品出口对汇率波动存在依赖性,短期内汇率的升值也将产生抑制农产品出口的效应。

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首先定性分析了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长短期影响机制,然后以2002 ~2018 年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协整检验模型和误差修正模型,实证分析了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的长期和短期影响效应。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从理论影响路径来看,跨境电商能通过降低农产品出口成本以提高出口企业的贸易积极性,通过简化出口的流程以重塑出口链,通过变革农产品出口方式以增强出口竞争力等路径,为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增长带来了新的增长点,并且三种影响机制都各自存在着长期和短期的不同影响机制。

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我国跨境电商的增长,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增长不仅带来了显著的长期影响效应,而且在短期内产生的促进作用也是明显的。一方面说明了跨境电商与农产品出口之间的关系是长期均衡稳定的,跨境电商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必然会带来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另一方面验证了短期内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产生了规模放大效应,短期内跨境电商一个单位规模的增长,将对农产品出口规模增量带来超过一个单位的提升。

综上,本文主要可得到以下启示:一方面,推广农产品出口的跨境电商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契机,利用我国开放性经济政策,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鼓励和支持本土农产品出口企业与跨境电商主体扩大合作,对有条件的企业可支持其自主开辟跨境电商通道,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跨境电商渗透率,从而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本土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切实增强对市场信息变化的捕捉和反应能力。仅从跨境电商的视角,实证结果显示了短期内跨境电商的波动就容易带来明显的农产品出口增量变化,同时农产品出口企业面对的是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因此,必须切实增强对市场信息的捕捉和反应能力。应鼓励本土规模小、出口农产品类型单一、出口方式单一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形式构成规模化的综合体,增强对市场信息的洞察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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