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环境下电视法制新闻“民生化”改革路径探讨

2020-10-14 13:57许琳琳
视界观·下半月 2020年6期

许琳琳

摘 要:我国新闻界普遍认为,国内第一个专业化法制类栏目为1985年5月上海电视台创办的《法律与道德》,自此开启了专业法制新闻的发展道路。“寓法治于民生”是当下激烈的融媒竞争格局中法制新闻拓宽生存空间的重要手段,本文从题材选择、内容组织、价值取向三大方面,就如何将“民生化”的电视法制新闻做好、做大、做强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电视法制新闻;民生化;融媒环境

法制新闻作为加强法制宣传、实现普法教育、引导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权威窗口,长期以来一直是各省、市电视台抢占受众市场、提升收视率的重要法宝。当前,我国电视法制新闻已迈入第35个年头,长盛不衰的背后也隐藏着隐患与危机,尤其是在新兴媒体异军突起、新闻传播渠道增多、法制信息严重泛化的融媒体环境下,电视法制新闻遭受重大冲击。如何在危机中谋定思动实现“软着陆”,对地方电视台而言意义深远。借鉴民生新闻的特质探索电视法制新闻的改革路径,通过“寓法治于民生”,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差异化的特色民生新闻,从而既能满足“依法治国”理念下全民普法的“刚需”诉求,又能形成信息和内容的增值增加受众粘性,是当下激烈的融媒竞争格局中法制新闻拓宽生存空间的重要手段,也是时下众多电视台的普遍共识,本文就此进行分析探讨。

一、题材选择上:捕捉民众兴趣点兴奋点

伴随着《法律与道德》等专业性法制栏目的兴盛繁荣,虽然开启了我国专业法制新闻的发展道路,但新闻题材单一狭窄的缺陷一直长期存在,主要表现为新闻视角多集中于一些卖点较高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以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等方面,其他题材类型涉及较少。刑事案件、大案要案虽然具有较强的故事性和震撼效果,容易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但由于忽视了大众的个体体验,在新闻的价值塑造和教育功能方面较为薄弱。融媒时代,我国在社会环境及媒介环境均发生了深刻变革,一方面,随着历史的变迁和时代的进步,我国已从早期的“法制”上升到时下的“法治”: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办事;企业必须守法经营;公民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更是涉及到各种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辨明是非、保护权益、引领生活,已经成为时下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之一,全民普法成为“刚需”。另一方面,融媒体环境下,受众触媒习惯的深刻变化,使得电视法制新闻的固有受众被极大分流,信息资源的大爆炸,又使得法制信息严重泛化,受众对信息的选择面拓宽。如此大背景下,法制新闻要从重重围堵中成功突围,在时下的媒介新格局中占据一角,必须在坚持自身“法制”特色的基础上,打破以往窠臼,求新求变。就题材选择而言,除了持续反映政法战线的新形势、新精神、新成就、新风貌,还应积极扩增题材空间,将视角扩大至普通民众的的消费、就业、医疗、教育以及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情感纠纷等等,深挖其中涉及到的法律元素进行新闻呈现,切实做到贴近民众的生活、现实和想法。但必须同时指出的是,题材选择小有小的不足,大有大的难处。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事件发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加强对题材的横向扩展和纵向挖掘,学会从共性的新闻事件中捕捉民众的兴趣点、兴奋点,并以此连起社会关注,从海量题材库里做出好文章。如,2019年7月以来,南宁警方陆续接到高新区多家宾馆及酒店反应称,经常有人偷偷溜进客房区域发放各种色情小卡片,引来诸多投诉。广西电视台记者跟随警方深入犯罪窝点,真实记录并推出了新闻报道——《揭秘广西那些宾馆的“小卡片”江湖:一次查获百万张,背后产业链水有多深?》,揭示了隐藏在宾馆“小卡片”后的罪恶链条——各种色情服务以及暴力、诈骗犯罪。报道播出后收到巨大反响,既表明了警方对一切“黄赌毒”案件的“零容忍”,为外出住酒店旅馆人员扫除了“暗雷”,又切实彰显了电视媒体服务民众的价值。

二、内容组织上:想民众所想问民众所问

电视法制新闻长期以来视角单一的弊端,使得新闻内容也呈现出一定的僵化模式,以大案要案的内容呈现为例,往往采用常规化的“犯罪—破案—缉凶—严惩”的四部曲叙事方式,在采编时往往更注重内容的故事性、事件的震撼力以及矛盾冲突的激烈性等匀速,但对于刑事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和强制性惩罚后果的总结、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与犯罪起因和过程的分析等比较薄弱,使得法律传播的针对性和学习实用的指导性存在较大不足。因此,在时下的改革化进程中,新闻内容的组织构架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融媒时代,独家新闻已成为“过去式”,但独家角度却仍可行,新闻记者应在对相关信息、案件反复梳理、思考、提炼的基础上,从深层次上找准民生切入点,以此作为报道的核心元素,想民众之所想,问民众之所问,对新闻本身所呈现的我国法治进程中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发问,如“如何厘清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无限制防卫的区别”“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如何区分”“非婚情侣闹分手,财产应该如何分配”“何为司法拘留,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等等。如此,通过拓宽事件的横断面,将一个单体事件延伸成涉及每一位公民切实利用的社会话题,从而实现新闻题材的由小变大,新闻内容的由浅变深,切实增强报道的厚重感和站位高度。如,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野生动物保护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今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实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一出台,广西竹鼠養殖户面临重大困境:竹鼠养殖是否需要停养?若停养如何实现转行?对此,广西电视台契合民情民愿,以此为切入点凝练主题:《专家解读:食用竹鼠等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也受罚》,通过如下三个问题构架内容:《决定》释放了哪些信号?哪些违法行为要受到加重处罚?广西又将如何落实?既回应了民众的关注,又有效地形成了信息和内容的增值,传播效果良好。

三、价值取向上:强化舆情回应及引导

法制新闻承担着揭露违法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以舆论力量维护人民权利和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融媒体环境下,新兴媒体的异军突起,虽然使得民众对信息的获取更快捷、更方便,但新的媒介环境也加剧了社会舆论的蔓延和发酵,一旦不能对不良舆情进行有效控制,很容易引发各种谣言,造成民众恐慌情绪,严重者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电视法制新闻的专业性、权威性,决定了其在舆情回应及引导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民众关切的争议问题尤其是涉及人民权益、人身安全等负面问题,从专业角度进行主动、客观地发声,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打击恶意谣言、安抚人民情绪、解答人民疑惑,实现民与法、法与情的互动,成为融媒环境下电视法制新闻的重要工作之一。如,新冠疫情期间,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接到市民爆料,称其在南宁市荣和E中心经营的投资公司被上了锁,办公用电用水也被暂停。记者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荣和E中心有高达120多家公司遭遇了类似情况。且荣和E中心事件并非个例,疫情期间因防控措施影响而导致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非常多,经常导致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激烈纠纷。针对民众呼声,广西电视台推出新闻报道——《南宁某写字楼120多家公司被强制清场?揭秘层层转租下的合同关系》,通过采访法律专家,对疫情期间出租方与承租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了提示:租客疫情前已拖欠租金,房主能否主张违约金?租赁双方已经发生纠纷,疫情期间如何到法院立案?春节期间商铺被要求暂停营业,能否要求房东减免租金?房屋租赁期已满,因隔离无法搬家算违约吗?及时回应了民众的关切,将一场潜在的舆情危机衍化成了一场全民法制大讲堂,很好地发挥了舆情引导的作用。

总之,随着近年来“寓法治于民生”的新闻理念的发展,电视法制新闻的改革步伐越走越稳,但发展的背后也积压了一些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这就要求我们新闻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大对改革路径的研究和实践,谋局取势,切实将“民生化”的电视法制新闻做好、做大、做强,以更好地发挥法制新闻在调节民众心理秩序、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和谐社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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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苗苗.新媒体环境下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路径[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8(3):32-34.

[3]柴舟.浅谈政法新闻 “民生化” 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J].新闻传播,2017(6):16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