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园网贷的风险和法律救济

2020-10-14 16:00蔡港秋阮康
大众科学·下旬 2020年1期
关键词:网络借贷法律校园

蔡港秋 阮康

摘 要:网络借贷是金融贷款与互联网结合的产物,但是由于我国对其 缺乏专门治理规范,其现状亦是稂莠不齐。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使得 大学生的生活与消费观念逐渐更新。大学校园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紧 密结合,使得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追求全新的生活方式。大学生在 不法网络借贷中难以自持,酿成许多悲剧,如果能够对网络借贷行 业作出有效规范,那么它对于社会进步是极为有利的。

关键词:网络借贷;法律;校园

1 大学生网络借贷问题产生的背景

1.1社会因素

(1)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消费欲望增长,消费行业以及消 费渠道愈加广泛,为大学生的网络借贷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2)借贷消费从最初的房产、汽车行业转向大部分小型消费, 如今社会的贷款消费风气极盛,因一时的高于经济水平消费成就感 让很多人开始盲目的、不计后果的进行借贷消费;

(3)国外的网络借贷模式引入我国, 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 展,作为新的金融模式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又因其门槛低、披有 “合法”外衣,能快速、反复使大学生参与其中且无法抽身。

1.2个人因素

首先,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會群体,因为没有固定的经济收 入而难以经济独立,同时很多大学生也渴望能够经济独立;其次, 大学生心理不够成熟,又因为大学生之间贫富存在差距,伴随着越 来越多的奢侈品进入,大学生相互之间易滋生攀比心理,出现竞相 消费的现状。在面对网络借贷的巨大诱惑时,很多大学生难以自持 深陷其中。最后,大学生作为刚接触社会,普遍还缺乏系统的金融 知识的群体,很容易陷入某些校园贷的“骗局”,最后甚至引发自 杀的惨剧。

1.3国家因素

在网络信贷消费监管方面,我国始终没有一个职权完整的专门 监管机构,好多监管职权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而各部门的职权交 叉又不具体,这就容易出现监管真空,所以从事网络信贷消费的商 家像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当前,我国对商家的网络信贷消费服务 还缺乏有效的监管依据和行业标准,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而传统 的监管制度在互联网环境下适用起来很不顺畅,最终导致商家服务 参差不齐,监管比较困难。

2 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现状

2009年7月,银监会出台新的规定,禁止向未满 18 周岁的学 生发放信用卡,给已满 18 周岁的学生发卡,要经过其父母等第二 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至此,各大银行叫停向学生发放信用卡的 业务。现代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前卫,可是自身却没有收入来源,由 父母给予的金钱是支撑他们生活的唯一经济收入。大学生有意愿消 费的诸多产品以及服务和他们的经济能力无法达成一致。有些大学 生迫切的消费心理以及和防范意识淡薄,大学生成为众多网络贷款 集团的首选人群。网络借贷中的贷款公司往往是非法的、出于不正 当目的参与网络借贷。因此,网络借贷的两个主体从根本上存在矛 盾,其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

(1)网络借贷宣传广告无处不在,时时跃入大学生的视线。例 如“急用钱找我们”、“试试你的学生证能借多少钱”等标语在线上 线下比比皆是。心理未能完全成熟的大学生往往拥有消费渴望,又 因其主要经济来源仍然是父母所给的生活费,不免被这些虚假广告 所诱骗,甚至带动室友、同学一起参与其中。

(2)借贷过程中违法获得借贷人的隐私。网络贷款公司在看似 “方便快捷”的效率,以各种理由编造所谓的抵押措施,例如裸身 持身份证拍照等做法不乏多见,这就让借贷人在后续过程中丧失主 动权,网络借贷逐渐转化为敲诈性质的经济纠纷。

(3)贷款利率远超法律规定的受保护界限,但往往是被贷款公 司以各种手段“掩藏”,借贷之初是低息贷款,但是在高额服务费、 扣押“担保费”、分期购买商品的手段之下,借贷利率往往超过20 %,所谓的低息借贷也随之变成高利贷。

(4)网络借贷公司在贷款人逾期未还时做法极端。一旦贷款大 学生未能按照约定期限还款,暴力催款、“利滚利”、向学生父母和 网络公布裸照等等行为往往造成一系列的刑事案件甚至人间惨剧。

3 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风险防范

(1)学校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也加强思想教育、引 导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对于学生的心理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 疏导。大学生虽然都是年满十八周岁的青年,但他们尚未走进社会, 面对社会的诱惑陷阱仍然缺乏辨别力,盲目消费更是对于其发展极 为不利,学校应当在这个环节担当主要角色。

(2)加强学校和家庭的联系,共同完成新型大学生培育。很多 大学生心理极度不成熟,在学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之下亦能够产生 抵触心理,而其心理变化很容易被忽视掉。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今 天,QQ、微信等社交方式可以运用到学校和家庭的交流当中,对 于学生的发展做到实时有效的交流。

(3)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重视勤工助学工作。大学生的经济来 源一般情况下全部依靠家长,而有的家境一般的同学在钱不够用、 羞于启齿向家长索要时,将目光投向网络借贷而“一失足成千古 恨”。助学金、奖学金以及勤工助学是大学生获得经济来源的最正 当、最合理、最有意义的途径,高校应当在公平评定奖助学金的同 时,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同时也让大学生理解自食其力和 工作不易,促进其心理更为健康的发展,培育更加适合社会的当代 新型大学生。

4 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法律救济

4.1网络借贷主体角度

(1)建设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对于乱象丛生的网络借贷,门槛 低是其重要成因,应当对贷款申请人完善征信体系,对后续还款等 事宜作出一定保障,从根源上对可能发生的现象进行防治可以更大 程度减少损害影响度;

(2)加强规范贷款人贷款后续行为的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 化、合理化,对于参与者进行不合法、不合理行为而使用贷款的现 象应当及早发现、及时作出应对,减少贷款者的损失和社会危害;

(3)加强整个互联网环境的整治,将网络借贷与其他网络依托 下行业加紧联系合作,在取长补短与创新机制之中将网络借贷行业 逐步发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更好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融。

参考文献

[1]车艳茹、王滨.大学生网络借贷畸形消费成因分析及对策[J]. 教学教育论坛,2017年第39期.

[2]孙美玲.大学生校园网络贷款的风险与防范[J].法制博览,2017 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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