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供应链占资与税务筹划:调节效应及影响因素的分析与检验

2020-10-20 01:47姜英兵李星辰班旭
商业研究 2020年7期
关键词:税务筹划

姜英兵 李星辰 班旭

内容提要:供应链占资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本文从税务筹划动机的视角探讨企业供应链净占资对其税务筹划程度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的供应链净占资与税务筹划程度显著正相关。进一步研究发现,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供应链净占资对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正向边际作用更大;高现金流风险会放大供应链净占资对税务筹划的正向影响。本文丰富和拓展了企业税务筹划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为政府在供给侧改革过程中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供参考。

关键词:供应链占资;税务筹划;现金流风险;财务人员股权激励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20)07-0026-10

一、引言

税务筹划指企业在法律“允许”或“非不允许”的范围内对涉税事项进行旨在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税收利益最大化的谋划或安排。我国2015年开启的供给侧改革,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作为改革的目标之一。自2016年5月起,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目的在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探究影响企业税务筹划的因素,有助于为政府在供给侧改革过程中更有效地减轻企业税负提供理论参考和经验证据。

供应链净占资体现了企业被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自身存货占用资金的情况。企业在与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之间进行交易时,常常采用应收应付等方式以便实现提高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等目的[1]。已有研究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应收应付交易时,多是站在商业信用融资角度,将企业作为商业信用的接受方,即只关注应付和预收项目对企业的影响,包括商业信用促进规模效率、促进企业投资、抑制研发投入等,而且商业信用融资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与银行信贷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对公司价值产生正面影响。Allen et al.(2005)[2]发现在中国,商业信用对国民经济的支持可能会超过银行贷款。供应链占资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重要影响。为此,以2009年至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企业供应链净占资对其税务筹划程度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对供应链净占资影响税务筹划产生调节效应的因素。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和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由于在实践中,供应链中的企业通常既是商业信用的提供方也是商业信用的接受方。本文综合考虑企业提供和接受商业信用以及自身存货的情况,完善了供应链企业之间占用资金情况和供应链关系的研究。第二,本文关注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占资情况对税务筹划的影响,丰富了企业税务筹划动机的研究。第三,本文在进一步研究中,探究了财务人员股权激励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表明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作用。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供应链净占资越多,企业的现金持有量越少,会给公司带来两个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方面,使企业在产品市场上与竞争对手竞争的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增加了被驱逐出市场的风险。根据掠夺理论,现金持有量充裕的企业可以凭借这一优势向竞争对手展开掠夺其市场份额的攻击性策略,例如改变生产和经营区位、扩大分销网络等。现金充裕的企业更便于通过增加产出实现低价竞争,将现金匮乏的竞争对手驱逐出市场[3]。充裕的现金储备可以通过其风险管理职能和竞争效应显著减低客户集中度对公司竞争优势的负面影响,在高竞争行业现金持有更有助于缓解客户集中度对公司競争优势的负面影响[4]。另一方面,使企业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下降,增加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风险。企业在供应链中净占资越多,意味着在经营过程中可以用于周转的经营资金越少,从而使企业出现经营性资金缺口的概率增大,甚至进一步诱发现金支付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现金流风险,尤其在遭遇外部负面冲击时,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可能性会急剧升高。

如果企业被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占用资金过多,会导致企业盈余中现金盈余所占比例较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导致企业某些纳税义务的发生和应税收入的实现在时间上不尽一致。另外,由于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抵扣,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这相当于在收到货款之前先垫支应税收入需交的税款,并且对未来无法实现的收入当期依然要缴纳税款,这与财务管理“早收迟付”原则相违背,对企业而言也是不利的。企业的销售收入中赊销所占比重越大,这种不利影响越大。因此企业有动机通过税务筹划减少这部分税款支出或延迟支出的时间。

综上所述,供应链净占资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企业在产品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并且会使所得税支付在时机上对企业不利。为了抵御以上风险,企业通过税务筹划进行现金流储备和延迟纳税便成了一种现实选择。已有研究发现当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时,为了储备更多资金以维持市场地位,企业会更多地选择通过税务筹划以减少税费支出[5],通过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是实践中企业增加现金持有量和抵御外部风险的常用手段。

当然,企业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可能的经营风险。但是,通过税务筹划进行现金流储备以抵御以上风险具有诸多优势。

首先,企业增加现金持有量通常有两种方式,即“开源”和“节流”,税务筹划兼具“开源”和“节流”双重效果。“开源”即通过融资增加企业的营运资金。企业营运资金主要依靠短期融资,主要包括商业信用、应计项目、短期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券。当企业在供应链中被占资越多,企业的经营风险越大,上游的供应商在面对盈利能力不佳和存在现金流风险的企业时,为了自身货款的安全,会减少对企业的商业信用供给或要求企业预先支付部分货款,使企业通过商业信用获得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增加。短期银行借款是银行和企业双向选择的行为,银行为了自身资产的安全,会对贷款对象进行筛选,具有一定的门槛要求,在供应链中处于优势地位并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研究发现,供应链占资与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有一定关系,企业在供应链中地位越低,越难及时收回货款,应收账款所占比重越高[6];市场竞争程度越激烈,企业越倾向于向顾客提供应收账款[7]。另一方面,企业面对下游客户处于弱势地位,也常常意味着存货销路不畅,当存货积压滞销时,也意味着企业资金链存在断裂的风险。根据以上分析,供应链占资严重的企业往往更不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同时短期银行借款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还款压力。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对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的规定,目前只有那些知名度高、信誉卓著的大公司能够获得发行资格,导致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的方式不具有普遍性。而应计项目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金等因结算以及分配政策原因形成的应付未付项目,这种融资方式在确保能够按期支付的前提下没有融资成本。企业通过税务筹划,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利用应付税金等项目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增加企业本期现金流量来缓解短期经营资金的压力是一种可行和低成本的方式。“节流”即减少企业的现金支出。企业可以通过削减广告费用和研发投入以及裁员等措施减少现金支出,但这会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税务筹划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8]。相比于税负支出,日常现金支付发生得更为频繁,可进行筹划的空间相对较小。而税负的支付虽然同样要求为现金支付,但是在发生时间上有一定的阶段性,使得企业有进行筹划的准备时间,同时由于我国在税收法律法规上对企业有大量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使得企业有进行税务筹划的法律空间。因此,从成本收益角度来看,通过税务筹划减少税负支出对企业来说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节流”方式。

其次,税务筹划具有战略效应能够帮助企业在产品市场上建立竞争优势。刘行和吕长江(2018)研究发现,企业通过税务筹划使所得税避税程度每提高1个标准差,其未来的行业市场份额将增长1.9%。供应链占资降低了企业在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了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更有效地实施掠夺型战略占有更多市场份额或是实施防御型战略保住现有市场份额,企业有动机通过税务筹划减少企业的税负支出,增强企业的财务实力,帮助企业建立竞争优势,提升产品市场绩效。

对于供应链占资导致的企业在纳税时间上的不利影响,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中税收递延的方法,例如推迟收入的确认或尽早确认费用,以及利用暂时性差异项目等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筹划,使纳税时间尽量与收入实现时间同步或延后于收入。

由此可见,税务筹划不仅兼具“开源”和“节流”双重效果,帮助企业降低由于供应链占资引起的经营风险,而且具有战略效应,帮助企业解决由于供应链占资导致的竞争力下降的困境。因此,供应链占资问题越严重,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程度也就越高。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如下:

H1:企业供应链净占资越多,实行税务筹划的程度越高。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2008年我国实行所得税改革,基准所得税率发生了变化,加之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为避免这一政策的影响,选择2009—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对初始样本进行如下处理:剔除 ST 和*ST的公司样本;剔除数据不全以及数据异常的公司样本;剔除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减轻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采用上下各1%的缩尾处理。

本文研究所需的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来源于 CSMAR,名义所得税税率来源于WIND 数据库。对财务人员股权激励数据来自于手工搜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修订稿)。

(二)模型设计

其中,会计—税收差异(BTD)=(税前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期末总资产,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费用/名义所得税税率,总应计利润(TACC)=(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总资产。

2.供应链净占资。企业的供应链占资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面对供应链下游的客户企业,销售货物却没能及时收回货款,导致资金被下游的客户企业占用,在会计科目中体现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二是面对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过程中需要预先支付部分价款,导致这部分资金被上游的供应商无偿占用,在会计科目中主要体现为预付账款。三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资金以存货形式存在但尚未销售变现,占用了企业的营运资金,之所以将该部分占用资金归为供应链占资,是因为企业自身也是供应链的组成部分,而存货在变现之前相当于占用了企业的营运资金。

同时在供应链中,企业作为下游客户企业的供应商,也会通过预收账款的形式占用下游客户企业的资金;作为上游供应商企业的客户,也可通过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形式占用上游供应商企业的资金。

采用被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自身存货占用的资金减去占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作为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净占用资金。

供应链净占资(SCNOR)=(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流动负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DDBTD的均值為0.0003,大于中位数-0.004,最小值为-0.147,最大值为0.226,标准差为0.070,说明样本企业具有较强的个体异质性。SCNOR的均值为0.082,中位数为0.108,25%分位数为-0.145,说明大部分企业在供应链中被占用资金的比例大于其占用其他企业资金的比例,在商业信用融资中,整体来看更大程度属于被融资一方,SCNOR的标准差为0.324,离散程度大于DDBTD。

图1展示了变量SCNOR的分布直方图,横坐标表示SCNOR数值,纵坐标为SCNOR分布的频数。当SCNOR大于0时,可以近似表明企业总体而言是被融资方;而当SCNOR小于0时,表明总体而言是融资方。由图1可以发现,变量SCNOR在0处附近分布有一个较大的断点,可能是因为SCNOR略大于0的企业会有动力通过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交易过程的谈判,尽量减少被对方占用自身资金。同时SCNOR两侧的最大最小处分布激增,并且SCNOR在最小值处的集中程度远大于最大值处,表明企业会倾向于成为供应链交易过程中的融资方,尽可能占用上下游企业的资金。

进一步绘制了三组样本的税务筹划变量DDBTD的密度函数曲线,这三组样本分别是全样本、SCNOR大于0的样本和SCNOR小于等于0的样本。如图2所示,横坐标为DDBTD数值,纵坐标为概率密度,DDBTD大于0.1的区域,SCNOR大于0样本的核密度曲线位于全样本和SCNOR小于等于0样本的核密度曲线上方,表明SCNOR大于0公司落到高税务筹划区域的概率大于全样本公司和SCNOR小于等于0的公司。而在DDBTD大于-0.05且小于0.05的区域,SCNOR大于0公司的核密度曲线位于全样本公司和SCNOR小于等于0公司的核密度曲线下方,表明在低税务筹划区域,供应链净占资程度高的公司分布在该区域的概率低于供应链净占资程度低的公司。

(二)相关性分析

表3列示了主要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矩阵,主要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5,说明主要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解释变量SCNOR与被解释变量DDBTD之间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初步验证了本文假设。

(三)供应链净占资与税务筹划的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第二,在进行有效税务筹划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当前显性税收的降低,还应该关注税务筹划方案中隐性税收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隐性税收是指纳税人持有税收优惠资产而获得较低的税前收益率,承担导致税前收益降低的机会成本[14],影响企业未来发展。股权激励通过有条件地赋予激励对象一部分股票,使其成为公司股东,从而关注公司的长期业绩。

第三,交易各方。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不能仅仅站在企业自身或者大股东自身来考虑,应该综合考虑企业与政府(主要指税务部门)、社会公众、客户、供应商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以及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高管、员工等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这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在设计筹划方案时能够获取企业经营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以及拥有专业知识,避免企业掉入“税务陷阱”。财务报表涉及整个企业的运营和流程,这使得财务人员相比其他高管和员工更具有信息优势。

根据有效税务筹划理论,对财务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后,财务人员更有动力发挥其信息、职能和财务专长优势,更好地为公司协调交易各方,同时也更有动力去承担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付出的非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程度。

本文通过对样本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草案中行权考核指标进行统计发现,在实践中公司在设置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时,有85.7%的公司采用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有56.6%的公司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这类指标都是根据企业税后利润来计算的。为了能够使公司业绩达到行权考核要求,财务人員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动机通过税务筹划提高企业的税后收益,提高行权的可能性。因此预期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能够放大供应链净占资对税务筹划的边际影响。

根据企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修订稿),设置虚拟变量Incentive,若公司当年处于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将样本分为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组和未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组进行分组回归,并进一步基于似无相关模型(SUR)对组间系数差异进行检验(SUEST),结果见表9。

结果显示,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组,SCNOR的系数为0.057,高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组的0.045,两组系数都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两组企业的供应链净占资都会对企业的税务筹划程度产生促进作用。通过SUEST检验结果SCNOR的组间系数差异性的P值为0.034,系数差异得到统计学上的支持,表明在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供应链净占资对税务筹划的边际影响更大。

(二)现金流风险的影响

税负支出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一项强制性支出,其支付的时间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即使企业当期现金持有量充裕,也不能预支以后期间的税款,当期税款的纳税期也不会因为当期现金持有量紧缺而改变。如果大量营运资金被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占用,企业将无法自主地根据营运资金的需要情况来决定现金持有量,导致现金流风险增大,对按期缴纳税款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可见,现金流风险会导致企业的税务风险。当企业面临供应链占资的困境时,现金流风险增加,这会进一步提高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程度。故预期现金流风险在企业供应链净占资对税务筹划程度的影响过程中起调节作用,会放大供应链净占资对税务筹划行为的促进作用。

本文主要关注企业经营现金流因为被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占用资金而导致的波动性增加,借鉴陈志斌和王诗雨(2015)[15],采用企业t-2至t年经营现金净流量/总资产的标准差来衡量现金流风险(CFR),标准差越大,意味着现金流风险越大。

为了验证这一预期,首先在模型(1)中加入现金流风险变量(CFR)以及供应链净占资与现金流风险的交乘项进行全样本回归。为了提高结果的稳健性,进一步以现金流风险中位数为界限进行分组回归,并基于似无相关模型(SUR)对组间系数差异进行检验(SUEST),回归结果见表10。

结果显示,在加入变量CFR和交乘项SCNOR*CFR进行全样本OLS回归和分组进行SUR回归两种回归方式下,主要解释变量的显著性水平基本保持一致,表明回归结果稳健。在全样本回归中,交乘项SCNOR*CFR系数为0.511,在1%水平显著,表明现金流风险会放大供应链净占资对税务筹划的促进作用。通过比较SCNOR在不同组的回归系数可见,在高现金流量风险组中SCNOR的系数为0.059,大于低现金流量风险组的0.029,也同样大于表4中全样本的0.046。通过SUEST检验,SCNOR的组间系数差异性的P值为0.000,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表明无论高现金流量风险还是低现金流风险,供应链净占资都对企业税务筹划动机有促进作用,但是在企业面临较高的现金流风险时,供应链净占资对企业税务筹划程度的边际促进作用更大。

六、研究结论

本文以2009—2015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企业供应链净占资对其税务筹划动机的影响,并进一步探究对供应链净占资影响税务筹划产生调节效应的因素。研究发现,企业的供应链净占资与税务筹划程度显著正相关;对财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后,财务人员股权激励会放大供应链净占资对企业税务筹划的正向影响;高现金流风险会放大供应链净占资对税务筹划的正向影响。本文的结论一方面拓展了企业税务筹划影响因素的研究,另一方面也丰富了企业供应链占资对企业财务行为影响的研究。

注释:

① 匹配后有5226个样本参与回归。由于篇幅所限,结果未列示,备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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